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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中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本确立以后,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的农民为了销售农作物的便利,率先自发组织成立了带有互助性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各级政府对合作社的发展采取了支持鼓励的态度,促进了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各类合作社数量激增,覆盖了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不少学者认为,合作社能够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在市场中的谈判地位,实现规模效益等等,因而合作社是实现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但是,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如规模过小、服务功能弱、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因此就有学者对合作社的增收效果提出了质疑。但目前已有研究鲜有涉及合作社对农民增收效应问题的研究,有少量文献虽然提到这一问题,但并未作深入的实证分析,大多停留在理论阐述层面。这就使得研究结论的可靠性和说服力大打折扣。针对现有研究的不足,本文选取了陕西省杨凌区的380个农户为样本,在对已有研究成果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从理论上阐明了合作社促进农户增收的机理,而后利用调研数据,采用统计分析方法和Probit模型,定量分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户增收效果的影响。实证结果显示:入社农户的平均收入明显高于未入社农户的平均收入,两者之间的差距具有统计学显著意义;合作社对农户增收的促进作用与农户家庭自身人力资本水平、农户农业专业化程度及农民合作社自身规范性密切相关,农户的人力资本水平和农业专业化程度越高,合作社运行越规范,其对农户的增收效果越明显。最后,本文根据研究结论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提高合作社发展社员的针对性;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农业生产者的人力资本水平;完善合作社制度章程,推动合作社实现规范化发展;引导规过小的合作社进行合并重组,适度扩大合作社的规模,增强其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