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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反腐程序是党的反腐败机构为预防和惩治腐败,按照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规定的时限、时序、方式和关系进行的反腐败行为过程。长期以来,党的反腐程序已经建立起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党内反腐程序长效机制。与刑事司法程序相比,党的反腐程序具有便捷、灵活、高效等突出优势。同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注重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极大降低了腐败滋生蔓延的空间。但是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民主政治的需要相比,与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目标相比,中国共产党反腐程序还存在一定差距。问题主要包括党的反腐程序法规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的反腐程序与刑事司法程序衔接有待进一步协调,党的反腐程序相关环节尚不健全和党的反腐程序权利与义务分配有待进一步平衡四个方面,以上问题唯有遵循法治才能得到有效解决。党的反腐程序法治化路径选择是基于法治的优越性和党的反腐程序实践规律决定的。一方面,党的反腐程序法治化可以实现程序正义与保护人权的双重价值,为反腐权力规范行使提供刚性保障;另一方面,党的反腐程序法治化可以促进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促进反腐资源优化配置,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贡献力量。在分析党的反腐程序法治化必要性与合理性基础之上,针对党的反腐程序现实矛盾,有必要采取多种手段加强党的反腐程序建设,为党的反腐工作设定科学规范的运行轨迹。中国共产党反腐程序法治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在综合考量多重因素基础之上应从以下四方面着手。一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推动党的反腐程序法治化;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的反腐程序法规制度体系;三是进一步保障党的反腐程序高效运行;四是进一步强化对党的反腐程序监督与制约。中国共产党反腐程序法治化使党在自身组织建设和对国家公职人员的领导、权力的依法运行与依法治理方面更加完善,有助于全面实现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