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若干法律问题研究——基于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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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世界各民族文化传统和传统知识不断传承、创新和积淀的成果,它既是文化多样性的熔炉,又是可持续发展的保证,更是人类创造力的重要源泉。京族是我国唯一的海洋性民族,其起源自越南的越族,是我国跨国民族中的一支,也是广西特有的民族。京族傍海而居,在海里劳动收获繁衍生息,造就了京族人特有的民族文化。他们创建了本民族独游的京族喃字,流传着自己的神话与歌谣,产生了围绕着海洋的宗教信仰,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2006年,京族哈节入选我国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拉开了对京族非物质文化进行抢救保护的序幕。然而5年的时间过去了,对于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还是停留在政府主导、以节庆方式强调的最初阶段。对于现行对京族非物质文化的保护状况的分析以及如何对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上学术界的研究还是凤毛麟角,不能为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理论上的支持和指引。  孙家正在《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总序中指出:“现代进程的加快发展,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各国传统文化不同程度的损毁和加速消失,这会像许多物种灭绝影响自然生态环境一样影响文化生态的平衡,而且还将束缚人类思想的创造性,制约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及社会的全面进步。”2011年2月,我国通过了《非物质文化保护法》,从法律的角度肯定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并且也以单独立法的方式对于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了指导。本文期望在《非物质文化保护法》的视角下通过田野调查的方式在方面做出了一些研究探讨,期望能够抛砖引玉,使得更多的人关注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为其他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一些模式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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