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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的日益增多,如何对行业协会进行有效规制,这一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主要是通过行业协会作出决议和制定行业标准来实现。行业协会限制竞争的决议通常包括决议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经营者集中等,具体方式如固定价格、划分市场、限制数量、集体抵制、低价销售、限制交易、不合理搭售、经营者合并等等。而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标准则暗含了更大的经济利益,一项标准的出台和实施给社会带来的影响更为巨大,它可能促进竞争也可能限制竞争,可能维护消费者权益也可能损害消费者权益,可能增进企业效益也可能阻碍技术革新减少企业效益;它可以使符合行业标准的产品在市场上居于垄断地位,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也可以使不符合行业标准的产品无处可销,最终只得黯然退出市场。可见,行业标准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发挥着重要功能,对行业标准的规制和完善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试从行业协会行业标准的定义和特征谈起,对行业协会行业标准的诸多问题进行了阐述,揭示出对行业协会行业标准进行反垄断法规制的必要性,并以美国、日本等国为例,介绍国外反垄断立法和司法实践对行业协会行业标准的反垄断法规制的具体做法,结合我国行业协会行业标准的反垄断法规制现状的对比,进一步探讨我国行业协会行业标准的反垄断法规制措施的完善思路。本文共三万余言,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是对行业协会行业标准的概述,主要目的在于介绍行业协会行业标准的定义和特征,寻找行业协会行业标准的存在依据,对行业协会行业标准进行正反两方面功能分析。第二部分具体论述了将行业协会行业标准纳入反垄断法规制的必要性,主要是从行业协会行业标准是行业协会自治的产物和行业协会行业标准对竞争的限制这两个角度来谈对行业协会行业标准进行反垄断法规制的必要性。第三部分介绍了国外对行业协会行业标准实施反垄断法规制的主要做法,针对行业协会行业标准限制竞争的不同表现方式予以分别介绍相应的规制措施。第四部分是介绍了我国对行业协会行业标准实施反垄断法规制的现状和不足。主要是从《反垄断法》相关立法规定的视角。第五部分提出了对改进我国行业协会行业标准的反垄断法规制的建议,此部分是本文的重点。具体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完善《反垄断法》的建议,二是完善配套法律制度的建议。其中,完善《反垄断法》的建议是本部分的重点,具体可以细分为六项具体措施:第一,单设专门章节规制行业协会行业标准;第二,完善反垄断执法机制;第三,确立违法行为的认定原则;第四,完善行业协会行业标准限制竞争的认定方法;第五,明确行业协会行业标准限制竞争的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第六,完善反垄断法的法律责任体系。第六部分是结语,对我国行业协会行业标准的反垄断法规制的必要性和现状进行了总结,并对行业协会行业标准的反垄断法规制的前景做出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