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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设计理论由赫维茨创立,随后通过马斯金和迈尔森等经济学家的研究得到发展。机制设计理论研究的主要内容是在自由选择、自愿交换、信息不完全及决策分散化的条件下,能否设计一套机制(游戏规则或制度)来达到既定目标,并且能够比较和判断一个机制的优劣性。在对机制设计理论进行理论综述的基础上,文章分析了中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问题,以期完善现有党风廉政制度,使我国党风廉政制度更加符合机制设计理论的一般规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提升政治合法性、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在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迄今为止,我国逐步开辟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之路,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然而,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在机制设计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可以归纳为几个方面:党风廉政责任内容可操作性差、党风廉政责任追究缺少严格的监督检查、对廉政责任追究过程中的过度自由裁量缺少规制,缺少严肃性和权威性。以机制设计理论为依据,文章认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过程中信息效率、激励相容和实施过程等三个方面存在诸多不足是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文章基于信息效率、激励相容和实施理论三个方面提出了要重视媒体信息功能开发、强化责任意识、完善民主参与机制、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加强责任追究主体的激励和奖励、进一步捋顺党委和纪委关系、构建对于监督者的保护机制等多方面的措施建议。以期有效解决现阶段我国党风廉政责任追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地遏制和打击腐败,提升国家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国家和公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