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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型公用设施企业(networkutilities)包括电力、通信、铁路、供排水和天然气行业,网络型公用设施属于公共事业(publicutility)设施,通过固定网络(fixednetwork)提供服务。①
网络型公用设施企业的控制权来源于二个方面:一是源于投入资本的权益结构;二是源于市场与国家及政府部门的法规监管体系。权益资本派生出来的利益关系是一般意义上的以保护股东利益为核心的公司治理模式,而监管体系则通过规范企业行为保障实现公众消费者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基本利益要求。
学术界依据不同的分析范式提出了多种公司治理模型,如代理理论分析模型、市场近视模型、管理层权力滥用模型、利益相关人模型等。针对一般竞争性企业提出的治理结构分析模型,其分析对象具有基本相同的治理环境。而网络型公用设施企业面对不同管制环境,其发挥作用的内部治理机制与外部治理机制也有别于一般竞争性企业。
本文研究的核心问题是网络型公用设施企业的治理模式。具体问题主要有:①网络型公用设施企业的特点及政府管制和接管市场的重要性分析;②在前二个具体问题的基础上,对各种主流的治理模型对网络型公用设施企业进行比较分析;③网络型公用设施企业治理机制的实证分析,主要是股权结构和董事会的实证研究,并将结论与公司治理模式相配比找出网络型公用设施企业应采用的治理模式。本文研究的目的是寻求适用于基于政府管制下的网络型公用设施企业的公司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