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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的建设实质是运用法治思维转变国家管理模式,进而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社会结构的急剧变化,导致法治和改革的关系由之前的张力状态转变为辩证与统一的关系。也正因如此,只有运用法治思维才能以更符合实践需求的视角推动法治中国建设,提高改革的持续性和实效性。因此,探究法治思维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实现路径就显得至关重要。在本文中,笔者从法治思维的角度来探析法治的形成机制,从中寻求国家逐步实现法治化的路径。内容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通过对研究现状和意义的论述,提出了法治思维运用的新路径,指出了作为法律人应当具备什么样的法治思维,诸如合法思维,公正司法思维,司法中立思维等。此部分对本文研究的创新点作了总结,从一些新的案例与数据入手,结合国家提出新的改革方法,从而使论文和时代背景相结合。第二部分论述了古代法治思维对法治中国建设中法治思维的形成起到很大的作用,通过学者对其涵义的不同解读,引申出法治思维的深层内涵。第三部分是对法治思维运用的价值评析,通过对理论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阐释了法治思维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意义。第四部分是领导干部在治国理政过程中对法治思维的运用,论述了法治思维形成的困境,以“薛玉奇诈骗案”为例评释,从而找到法治思维养成的对策。第五部分是法院对法治思维的运用。以聂树斌案为例评释,论述了法院对法治思维运用的研究现状,从而阐释了法院法治思维养成的路径选择。第六部分是检察院对法治思维的运用。通过使法治思维与检察权相融合,总结了法治思维对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的意义。最后简析法治思维运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