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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的同时,因种种政治、经济和社会原因造成我国居民的贫富差距逐渐拉大,尤其是伴随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向城市集聚,更是造成了贫困在城市的蔓延,解决我国城市贫困问题成为了重要的研究课题。社会救助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保基本”的重要制度,关系到贫困居民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基本需求,起到重要的安全网作用,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基石。对社会救助制度的研究,尤其是对社会救助制度中多元化的主体参与城市贫困救助和在救助中相互协调配合以共同促进城市减贫进行深入研究显得尤为重要。在本文的研究中,我们着力于以福利多元主义理论为研究视角,这一理论的精髓就是西方福利国家在福利制度改革中提出的将福利提供主体多元化,在福利提供过程中强调各主体互动关系的平衡性与稳定性。这一理论视角作用于本文中关于城市社会救助中多元主体的参与和协作就是一种理论上的有益的创新尝试。作为我国社会救助的提供主体,政府长久以来担负着重要责任,承受着巨大的社会和财政压力,但其主体作用的发挥仍然不尽完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的作用不容忽视,所以,强调企业和第三部门在社会救助领域作用的发挥也显得更加重要。另外一个主体则是家庭,家庭的特殊性在于贫困家庭既是社会救助的接受方,也从另一层面上是社会救助的施救方,可以以家庭成员的力量帮助贫困的个人走出心理和生活上的困苦。本文主要运用了文献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来研究我国城市社会救助中多元主体协作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目前在我国多元化的社会救助主体参与协作中,广泛存在着参与失衡以至于不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责任履行中越位与缺位问题频现、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影响了社会救助主体协作的平衡性与稳定性,直接影响我国城市社会救助的效果。造成这些问题的影响因素也是多方面的,既包括文化上的公民社会发展滞后,也包括政治上的立法缺失还包括经济上的激励措施欠缺等。故而本文在分析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社会救助主体参与及协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适宜我国社会救助主体协作的具体措施。我国需要建立社会救助主体参与及协作的全民理念,并且需要从国家的角度出发,制定完善的社会救助法律法规,促进多元主体协作的强制性实施,还要建立社会救助主体协作的运行、动力和监督机制,全方位促进我国城市社会救助的发展。本文最大的理论创新在于在福利多元主义理论指导下,我国城市社会救助多元主体参与及协作的研究,更加强调各主体协作的动态平衡,以保证社会救助资源平稳输送到贫困群体手中,从而更大程度促进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团结和和谐社会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