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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自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建设飞速发展,增量土地消耗过快,濒临枯竭,存量土地开发成为城市二次发展的必然选择。深圳市存量可开发土地主要集中在城中村,但城中村的土地存在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包括土地权属不清,手续不完善,利益主体错综复杂等。在改造城中村和解决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的过程中,最核心的争议点是存量土地开发后的利益分配。因此,解决城中村土地改造问题的核心在于利益相关者的土地利益分配,研究并设计合理的城中村改造利益分配机制,对促进城中村改造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意义。本文首先叙述该课题的研究背景以及研究目的等内容,同时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的研究,得到当前关于城中村以及整村统筹的研究现状。现状表明,我国大多数学者认为城市健康发展最大的阻碍就在于城中村问题,并提出需重新定义政府职能,使补偿方式多样化以及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等建议来化解征地矛盾。本文基于上述情况对目前城中村土地开发模式与利益分配模式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得出其存在城中村改造利益分配制度构建的问题以及城中村改造利益分配平等均衡的问题。以P区整村统筹土地开发案例作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结果得出其存在土地整备整体局面相对被动以及土地整备实施程序复杂等问题。最后,通过利益分配模式的构建与分析,并结合案例问题得出利益统筹机制的主要改进建议为明确产权、改革拆迁补偿机制、深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妥善设计利益约束机制和建立协商式工作机制;根据实现路径提出明确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与义务、丰富利益统筹与利益分配的优化对策。研究结果表明:整村统筹土地整备中利益博弈多层次嵌套开展,博弈的主要要素体现在土地、规划以及资金三个方面。深圳整村统筹土地整备原农村土地利益博弈的根源主要来自对原农村土地现状权益和未来发展权益的合理确定,利益协调的路径需要在现状权益的认定以及未来发展权益的落实方面构建通路,这是解决原农村发展问题的关键和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