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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是一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其在创造信用的同时,由于银行体系本身存在着的系统性风险,所以世界性的金融危机频频爆发,这样不仅严重破坏金融业的稳定性,也不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始于2007年的美国金融危机,明显地暴露出了银行业在金融业市场化过程中的脆弱性和弊端。银行业市场运作的合理化、规范化、法制化问题关系到银行业的稳定发展和金融系统的安全性,构建完善的银行业市场退出的法律体系和保障制度是各国都很关注的一个难点热点问题。本文在对银行业市场退出基本理论进行深刻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域外国家在银行业市场退出方面的法律机制的学习借鉴,结合我国目前的银行业发展状况,阐述了我国未来对银行业市场退出制度的构建和完善的建议。文章在第一部分重点阐述了银行业市场退出的基本问题,包括银行业市场退出的概念、类型、原因和必要性,区分了银行业市场退出和商事企业市场退出的差别;文章的第二部分从法理学的角度对银行业市场退出的行为作了详细分析,阐述了银行业市场退出的法定方式、主持机构,先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了银行业市场退出的正负效应,接着又从银行业市场的安全角度和效率角度阐述了市场退出的经济法价值,得出了银行机构在出现危机时依法进行市场退出程序比过多的被行政干预更为合理的结论;文章的第三部分借鉴了域外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在银行业市场退出中的经验和法律制度,通过与我国目前的金融体制进行对比,阐释了我国银行业市场退出的体制和法律法规亟待完善的方面;文章的第四部分描述了目前我国银行业市场退出的立法现状,对我国在银行业市场退出方面的法律制度做了客观评价,并就我国银行业市场退出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如:市场退出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金融监管力度不够、保障机制不完善等,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与对策,明确了我国银行业在市场退出中应坚持的原则,以及建立、健全与银行业市场退出相关的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