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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贻典(1617—1686)作为明末清初的一名遗民诗人,是前期虞山诗派的重要代表之一。同时,陆贻典也是虞山著名藏书家之一,他善于校雠,精通诗学。曾重校《唐诗鼓吹笺注》,广泛搜罗《唐诗鼓吹》的版本并比对校注,订正廖文炳《注唐诗鼓吹》讹误众多,可见其不仅学识渊博,而且诗学素养极高。爬梳学界当下对陆贻典诗歌创作的研究现状,多将其置于特殊的历史背景与“遗民”身份的群体之中予以观照,充分肯定了陆贻典诗歌的史料价值,并提出应对其文学创作给予充分重视与研究的建议。笔者认为,陆贻典在诗歌创作上确实有一定的成就,除了其中反映出的史料价值外,仍有诗歌本身的审美价值和接受研究价值,应当将其置于虞山派整体之中、遗民群体之中、诗歌研究史之中,予以多维度的研究观照。陆贻典一生著述不多,但却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在文献学方面,他重校《唐诗鼓吹笺注》,订正前人注解中的许多讹误,也曾为虞山诗人冯班、释道源等人编辑身后诗集,这些注诗经历都为他的诗学眼界提供了养分。在文学创作方面,他曾先后作成《百艳集》、《青归集》、《吹剑集》、《渐于集》,分别体现出他人生不同阶段的所思所感,过世后被友人张文镔之子张道淙编辑付梓,合成《觌庵诗钞》六卷,流传于世。在诗歌创作上,其诗主题鲜明、风格多样,思想上本于风骚之义,内容上博古通今。既有宏大开阔、富含哲思的浪漫主义,又有根植于世道人情的写实主义,典型地体现出“文化诗学”的特征。在诗学观上,陆贻典继承了钱谦益论诗“法与情不可缺一”的思想,既强调诗歌的实质,又重视表现技巧。同时,陆贻典的诗学观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在看待前朝历代诗歌的态度问题上,他对待唐诗与宋元明诗歌的区别态度并不那么尖锐,这一点在当时“诗必盛唐”复古观念主导下的清初诗坛,显得格外兼容并包、宽容温厚。这种开放的心态与开阔的视野是其内质思想的折射,反映在具体诗作中则另有一番开阔宏大的精神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