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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本市场中最令人关注的现象之一就是上市公司层出不穷的“资产重组”活动。这些重组活动的根源往往在于上市公司的机会主义行为,即大股东侵害和盈余管理。而资产评估作为我国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定价的核心环节,其结果势必受到上市公司重组动机的影响。本文就以资产评估增值率为研究主题,深入考察了上市公司是否会出于大股东侵害和盈余管理两大动机影响资产评估增值率。本文首先对国内外有关资产评估增值率的研究文献进行了梳理,发现国外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资产评估增值和股价变动之间的关系上,而国内的研究更多关注资产评估增值率的微观影响因素,较少有文献关注上市公司动机对其的影响。理论分析中,本文系统化地分析了资产评估产生增值的根本原因及其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之上本文得出了上市公司具有影响资产评估增值率的动机和机会,并深入分析了上市公司大股东侵害动机和盈余管理动机对资产评估增值率造成的具体影响。接下来对相关数据的描述性统计和实证分析是本文的重点。本文根据被评估资产流进公司还是流出公司划分为上市公司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又根据被评估资产的交易对象划分为与大股东交易、与一般关联方交易和与非关联方交易,还根据上市公司是否出现微利、亏损或股票被特别处理的情形划分为有盈余管理动机的上市公司和无盈余管理动机的上市公司,运用非参数检验中的Mann-WhitneyU检验方法判断各组数据间有无显著性差异来判断这两大动机是否对资产评估增值率造成显著影响。结果发现在上市公司置入资产的情形中,置入大股东资产的评估增值率显著低于置入非大股东资产的评估增值率,具有盈余管理动机的上市公司的资产评估增值率显著低于无盈余管理动机上市公司的评估增值率;而在置出资产的情形中,交易对象是大股东的资产评估增值率和交易对象为非大股东的资产评估增值率无显著差异,具有盈余管理动机的上市公司的资产评估增值率与无盈余管理动机上市公司的评估增值率并无显著差异。由此本文认为2009-2011这三年从整体上说,上市公司并没有利用资产评估向大股东直接输送利益,但上市公司会出于防亏、扭亏或保牌等盈余管理动机影响资产评估增值率,且主要方式为低估置入的资产。为了保证上述结论的可靠性,本文采用了非参数检验的另一种方法K-S检验对结论进行了稳健性检验,检验结果表明文中结论并未发生变化。最后则是对全文的总结,阐述了全文的基本结论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接着说明本文局限性以及对未来研究的展望。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在于:(1)从理论分析到实证研究,第一次系统性地考察了上市公司大股东侵害和盈余管理两大动机对资产评估增值率的影响,并得出2009-2011这三年从整体上说,我国上市公司主要出于盈余管理动机来影响资产评估增值率,且主要方式为低估流进上市公司的资产这一结论。(2)由于上市公司配股条件的变化,本文提出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动机主要为防亏、扭亏和保牌动机,因此可根据上市公司是否处于微利、亏损或股票被特别处理的状态来对盈余管理动机做出判断,这对今后类似的研究有一定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