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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发展我国农村地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自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以来,在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经营模式下,提高了农村生产效率,大大提高了农民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农民生产经营也开始了集体化经营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以往农村生产经营分散应对自然灾害能力低等困难,农民经营集体化,给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开辟了一条新路。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承包和集体化经营给农村经济发展带来很大好处,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很多的不便。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农业发展就面临更大的压力,一部分是国内的压力,还有一部分是来自世界各国的压力,据调查研究发现,最近几年我国农产品市场多次出现农产品价格暴涨暴跌的怪现象,导致大量农产品价格低且出售困难,系列的农产品价格巨变给我国正常的农产品市场秩序带来很大干扰,这些不合理现象大大影响农民生产经营的积极性。这些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在于农民的社会影响不够,缺乏市场议价能力。解决这些问题最主要的办法就是把农民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劳动要素集中起来,例如资金、技术和劳动力,通过农民合作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模式来完成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它可以使农民共同应对风险,共同应对市场竞争,共同盈利,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也是我国传统农业的经营模式向现代农业的经营模式发展的必由之路。山东济南历城区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早的地区之一,历城区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后期就有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雏形。随着经济发展以及经过几十年的摸索和实践,现在的历城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初具规模发展势态良好。2007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历城区为了贯彻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精神,历城区人民政府加大了对该地区农业经济的扶持力度,特别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支持力度。在当地政府的一系列帮扶措施之后历城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增大,发展水平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业化程度大大提高。但在实际的推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过程中,也发现也不少问题,历城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国内外一些先进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相比较还存在很大差距,从发展时间和发展规模、服务功能、经济业务能力、社会地位等方面上可以看出,历城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发展不完全、发展不规范的发展初期。因此,进一步发展历城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历城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系列问题,推进历城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成了关心该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府和学者一直探讨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