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目前国有企业改革的深水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在国有企业中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因此,职业经理人选聘工作就显得尤为突出。现阶段国有企业的选聘模式主要是以行政任命为主的内部选聘模式,市场化配置的外部选聘模式并未全面实施,但是为了达到人力资本的有效运用,必须要对职业经理人进行市场化配置。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本文在企业治理的视角下,依据委托代理理论、企业治理理论和人力资本理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进行了划分,确认是否拥有不同主体的混合所有制结构的企业在选聘职业经理人具有区别,且混合所有制结构制衡性的高低会不会影响职业经理人的选聘模式,以及董事会作为中间桥梁是否起到作用,这些都是本文的研究重点。 本文的研究大致分为了三个模块。第一模块,主要是在结合了委托代理理论、公司治理理论以及人力资本理论等相关理论和大量的文献研究成果基础上,回顾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职业经理人选聘存在的问题,第二模块,针对存在的问题,试图从公司治理的视角下,运用实证的研究方法来探究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选聘模式,第三模块,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提出针对混合所有制结构异质的企业在职业经理人选聘模式上建议,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凸显董事会在其中的独立决策作用,努力实现职业经理人的市场化配置模式。并对研究存在的不足和缺陷进行了阐述,提出未来研究的方向。 本文通过对上市企业的实证分析,将混合所有制结构异质性划分主体和制衡性两个维度,分别对职业经理人选聘模式进行回归分析,同时也验证了董事会独立性的中介作用,具体结论如下:1、相比于以公有制为主的混合所有制结构,在以非公有制为主的混合所有制结构下,选聘职业经理时,市场化配置的外部选聘模式被企业选择的几率更大;2、混所有制制衡性越高,企业市场化配置职业经理人的几率就越大;3、董事会独立性在混合所有制结构主体与职业经理人选聘模式中起到了正向中介作用,相比公有制主体,以非公有制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结构的企业董事会独立性较高,且更倾向选择市场化配置模式;4、董事会独立性在混合所有制结构制衡性与职业经理人选聘模式中也起到了正向中介作用,制衡性越高、董事会的独立性就越强,市场化配置职业经理人的几率也就提高了。 国有企业在提高混合所有制结构的合理性的前提下,只要能突出董事会作用,就可以不断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此外,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下,合理科学的进行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配置,实现国有企业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