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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服务业的迅速发展产生了对劳动力的巨大需求,而农村存在着大量剩余劳动力,在多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大量人口从农村迁移到了城市。农村人口的城镇迁移行为,一方面实现了剩余劳动力的有效利用,促进了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也为服务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另一方面,缓解了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经营效益。2014年,我国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仅为9.2%,但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却占了就业人口总量的29.5%,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国农村劳动力的非农转移远未完成。《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也指出,我国农村人口过多、农业水土资源紧缺,土地规模经营难以推行,传统生产方式难以改变,这是"三农"问题的根源。要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协调发展,未来还需要继续推进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迁移,以及推进迁移人群(农民工)的市民化。然而,根据近几年的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我国外出农民工总量增速呈快速下降趋势,且微观调查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农村居民的城镇迁移意愿较低。在人口迁移理论中,经济因素是促使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的内在动力,而乡—城迁移的收入增长效应已经被众多研究所证实。目前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依然很大,而且近几年农民工工资呈上涨趋势,这与当前农村人口迁移意愿普遍不高的现实似乎形成了一个"悖论"。事实上,随着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加之收入以外的其他因素越来越得到迁移人群的重视,如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子女的教育问题等等,仅从经济角度研究我国的乡一城迁移过于片面。一个更为全面的视角是考察迁移行为对幸福感的影响——幸福感作为评价个体生活水平的综合指标,被认为能全面且合理的衡量福利水平的高低。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追求幸福是最主要的人生目标之一。因此,研究乡—城迁移如何影响幸福感以及迁移影响幸福感的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对迁移者来说,幸福感越高表明他们越好的融入了城市。在控制其他因素以后,幸福感对于提高迁移者的落户意愿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如果乡—城迁移行为带来了幸福感的上升,这对于农村居民来说是一种正向的激励,能够增强他们的迁移意愿。反之,则是一种负向激励,会降低他们的迁移本文旨在从因果推断的角度研究从农村到城市的迁移行为的福利(收入、幸福感)效应。在缺乏追踪迁移者迁移以前、迁移之后的面板数据的情况下,首先基于微观人口迁移理论和2010年和2013年的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数据,利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SM)构建了一个两期的合成"面板"数据集,在此基础上,利用双重差分(DID)推断迁移行为的福利效应,并进一步对迁移的福利效应进行了异质性分析。此外,本文讨论了迁移影响幸福感的机制。最后,给出本文的结论和相关的政策建议。实证结果表明:尽管乡—城迁移行为提高了迁移者的收入水平但却降低了主观幸福感,这可能是导致现阶段农村劳动力迁移意愿减弱的重要原因。对迁移的福利效应的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乡—城迁移行为的福利效应在不同类型迁移者之间具有显著差异,且呈现出高收入水平与低幸福感相伴随的特征。进一步,本文对迁移者幸福感下降的直接来源进行解释,发现迁移者收入水平的提高是以降低其他幸福因素(自评社会阶层、社会公平感、社交活动以及休闲放松)为代价,而且收入因素对迁移者幸福感的影响远小于收入因素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针对以上研究结论,本文认为,提高迁移者的幸福感,从幸福感角度创造城市的"引力",进而提高农村居民迁移城市后幸福感上升的预期,这是提高农村居民迁移意愿,有序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可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