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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现有的体制来看,为了促进我国国防工作的发展、确保军队组织结构的合理性以及人才的更新换代,部队军官和文职类的干部每年按照一定的比例退出现役转业到地方,这事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军心稳定。2001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首次明确了国家对军转干部实行计划分配与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进一步拓宽了安置渠道,大批军队干部转业到适宜的岗位,为社会建设、经济发展继续发光发热。可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国际国内形势风云变化,为了加快军队干部整体素质提升和军队人员更新换代速度,包括我国在内,多个国家对部队的体制进行了大胆的创新和改动,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的军队干部转业安置工作遭到了前所未有的考验。湖南作为兵源大省,驻扎着多支部队,新世纪以来,军队转业干部人数常年居于高位,合理安置军转干部压力与日俱增。在行政体制改革精简政府机构的背景下,相关的接纳单位如地方的行政机关、企事业部门的安置工作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局限和限制;部队干部的思想不够开放,转业安置目标过于集中在体制内岗位,难以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政府管理部门开展就业指导方式单一、培训内容陈旧,制约了部队人才的转型;自主择业干部难以发挥自身优势,创业、就业困难。综合以上问题和困难,如何认清当前形势,进一步理顺思路,分析问题,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是当前从事湖南军队转业工作人员亟待研究、解决的课题。本文利用作者在部队主抓转业、复原、退休工作时积累的经验和省军转办提供的数据,对湖南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形成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借鉴国内外的先进做法提出符合湖南省省情的对策建议。研究结果表明:完善湖南省军转干部安置办法需要借鉴国内外军转干部的合理化经验,改进考核办法和分配模式,加强指导和培训工作,出台自主择业鼓励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