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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平台也出现与实体店相类似的盈利模式,即使用“年费+交易佣金”的盈利模式。人们对这种盈利模式存在者很多质疑。以服装类产品为例,天猫商城向服装类商家收取5%的技术服务费费率,以及每年60000元的技术服务年费;京东商城的开放平台对每个服装类网店收取每月1000元的平台使用费,以及6%到8%不等的交易佣金。通过对比不难发现,天猫商城收取的技术服务费费率较低,而按年计算的技术服务费较高。本文将研究平台型电子商务的定价策略,并试图对这种现象进行解释。以往对平台企业定价策略的研究大多基于双边市场理论。然而,前人的研究结果解释了为什么平台企业可以向消费者制定较低价格,而向另一端的制造商制定高价;也能够解释为什么用户数量较大的平台企业能够向制造商收取更高的费用。但是前人的研究却没能解释为什么某些平台型电子商务企业收取的线性价格较低而固定费用较高。此外,平台型电子商务企业仅向制造商收费而不向消费者收费,这一现象已经成为一种潜在的规则。平台型电子商务企业更关心的是如何向制造商收费,使得自身利润最大化。因此,本文对双边市场结构进行变形,将纵向结构引入到平台厂商的研究框架中,将平台零售商定义为处于供应链上游的厂商,而制造商则属于供应链的下游。以往有关平台定价的理论研究中仅对制造商销售产品给消费者的情况进行了研究,没有考虑到制造商提供服务给消费者的情形。为了更符合实际,本文把制造商对消费者的服务因素引入模型。本文首先构建了一个连续垄断的市场结构,分平台型电子商务企业具有完全市场势力与部分市场势力两种情况,研究平台型电子商务企业的如何制定两部制收费合约。结果表明在连续垄断的市场结构下,如果平台型电子商务企业具有完全垄断势力,且为制造商提供技术服务时无成本,那么均衡时平台电子商务企业将把单位技术服务费设为零,而后通过一次性收费将制造商全部利润收回。如果平台型电子商务企业不具有完全市场势力,那么单位技术服务费仍为零,固定费用始终为正,且固定费用会随着平台型电子商务企业势力的增强而增加。然后,本文又通过构建垄断寡头以及双边双寡头模型,研究竞争因素对平台型电子商务企业定价策略的影响。研究发现,随着制造商产品竞争激烈程度增加,固定费用会增加;而制造商服务竞争水平升高,固定费用会降低。当制造商之间不存在价格竞争与服务竞争时,均衡结果与基准模型结论一致。此外,引入制造商竞争情形下的最优技术服务价格高于连续垄断模型中的最优技术服务价格。在一定条件下,引入平台间企业竞争情形下的最优固定费用也高于基本模型中的最优技术服务价格。本文对两种不同竞争模型进行了比较,研究发现给定其他条件相同,在相同的价格竞争激烈水平下,引入平台间竞争情形中的最优技术服务价格与固定费用均小于仅引入制造商竞争情形中的最优技术服务价格与固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