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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在19世纪的全面发展相对,冲突规范在20世纪遭遇了危机和变革。这场危机以美国“冲突法革命”为代表,针对传统冲突规范的理论基础、内容和形式进行了全面的批判,其实质是传统冲突规范基于自身的缺陷与新的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两者之间的对抗和冲突促使冲突规范自身改造和变革,革新了冲突规范价值理念和内容形式。在这之后,冲突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新的法律选择的理论和方法改变了冲突规范原有的路径,使其呈现出一种与传统不同的规范形式,作为一种趋势指引着冲突规范的未来发展方向。相对于冲突规范传统演进特征,这种变革可视为冲突规范的“现代化”发展。 冲突规范现代化源于新的经济条件下对国际民商事交往所提出的制度要求,具有深刻的社会土壤和实践需要。同时,冲突规范自身的矛盾和弊端也是导致它现代化的转向的根本动因。因此,考察冲突规范的现代化发展趋势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有助于把握冲突法未来发展方向。 本文从冲突规范的现代化特征入手,审视传统冲突法的内容,同时考察冲突规范的最新发展,通过对相关要素的分析和比较,揭示冲突规范现代化的总体特征和所体带来的变化。并进一步,考察这种变化背后的根源是什么,要实现冲突规范现代化的内在要素有哪些;在此基础上,结合现有的中国冲突规范立法,分析现代化的冲突规则对实现中国冲突法立法现代化的启示。根据以上的研究范围和内容,文章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考察冲突规范现代化发展所体现出来的规则特征。为揭示冲突规范在现代立法中的总体特征,选取了形式、方法和内容三个方面,通过对比传统规范,发现冲突规范现代化所带来的新的特征。在形式上,实现“方法”和“规则”的相互融合;在方法上,呈现多元方法的共同使用的趋势;在内容方面力求实体化倾向。在考察规则外在特征的基础上,揭示隐藏在其后的冲突规范“现代化精神”,即实现国际民商交往中秩序和公正价值的和谐一致。 第二部分分析推动冲突法现代化发展的社会动因。本文认为,冲突规范的现代化根源于社会经济发展所导致的制度要求,新技术的发展直接推动了冲突规范的现代化发展;其次,文化背景对冲突规范的现代化提供了方向性的指导;而西方法哲学思潮的流变直接为冲突规范的现代化转向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