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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爱是人伦关系中富有情感张力和言说价值的伦理关系,不同的情爱叙事模式中蕴含着创作主体的叙事伦理诉求和道德价值判断取向、文化立场选择和美学风格诉求等叙事质素。
本文从叙事伦理这一角度切入,并借助身体研究的有关理论,梳理新时期小说中的情爱叙事的脉络,侧重勾勒其情爱叙事伦理的演变轨迹、阐释其情爱叙事伦理的基本特征。总的来看,新时期小说中的情爱叙事伦理行进在肉身和心魂交汇的轨道上。分而言之,80年代小说的情爱叙事中,情爱体验本身包含的“个人心灵”的“情”与“性”多被作家“社会性”和“文化性”叙事诉求遮蔽,表现为“沉重的肉身”;90年代以来,则是在“欲望化叙事”的潮流化、“身体写作”的狂欢化之中,表现为“迷失的心魂”或“缺失的心魂”。但在这些倾向之中,又存在着一些分散的却是重要的表达和诉求:灵与肉的张拉与交融、性与爱的缺失与救赎、身与心的局限与无限,并以意味着心灵向另一种状态过渡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心魂与肉身的同构。它标志着这一时期情爱叙事伦理所达到的深度和高度。但灵肉博弈、善恶张扬、方生方死、相反相成,这也是一个没有完结的历史进程和书写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