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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临床病例回顾性研究探讨补肾助孕方对胎停育病史患者(肾虚型)再次妊娠情况的干预作用,分析胎停育病史患者再次妊娠后首次就诊时血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uman chor ionic gonadotropin β-HCG)、孕酮(progesterone P).雌二醇(estradiol E2)在中药治疗组、对照组的相关性,探讨中药补肾助孕方对胎停育病史患者再次妊娠早期血激素水平的干预作用。为临床上运用中医药治疗胎停育病史患者方面提供参考。方法:收集2012年3月至2013年1月于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妇科门诊就诊的患者(肾虚型)57例病例资料,入选患者均具有胚胎停止发育病史、发现妊娠后于孕6周以内首次就诊、尚未使用激素保胎治疗,其中怀孕前经补肾助孕方治疗3至6个月的患者35例,孕前无任何中药治疗的患者22例。采用回顾性的病例对照研究(case-control study)方法,分析中药治疗组和对照组患者血β-HCG、P、E2值以及两组患者再次妊娠后保胎成功率的差异,数据录入spss13.0软件包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用独立样本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卡方检验。结果:对两组研究病例的一般资料进行比较,中药治疗组和对照组相比,其年龄、胎停育次数、停经天数无统计学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中药治疗组和对照组患者再次妊娠后首次就诊时血β-HCG.E2水平无差异(P>0.05)。而中药治疗组的孕酮24.499±7.600ng/ml高于对照组19.526±6.074ng/ml,中药治疗组与对照组相比孕酮水平有显著差异(P<0.01)。两组患者再次妊娠后的保胎成功率有差异(P<0.05),中药治疗组的妊娠保胎成功率高于对照组。结论:中药补肾助孕方孕前治疗胎停育病史患者(肾虚型)3至6个月,可通过改善患者的黄体功能,促进孕早期妊娠黄体分泌孕酮的能力,提高患者再次妊娠后的保胎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