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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是农业生产最基本的资源,为了确切了解我国耕地资源的现状,制定合理的耕地生产措施,提高耕地资源的利用效率,用科学量化的指标评价耕地地力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根据全国农业耕作制度区划,并结合辽宁省实际情况,选取中部平原区大洼县的和辽西低山丘陵区的阜蒙县,两个典型县进行了耕地地力评价。
耕地地力评价采用传统的土壤养分状况调查与“3S”技术相结合的方法,应用基于Arcmap进行二次开发的CLRMIS(县域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选取耕层养分性状、耕层理化性状、立地条件、剖面性状、土壤管理等方面的评价指标,并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权重值,进行耕地地力评价,根据累计频率曲线法划分耕地地力等级。大洼县选取有效锌、碱解氮、有效磷、有效钾、有机质、pH、质地、排水能力、灌溉保证率、剖面构型、盐渍化程度共十一个指标进行评价;阜蒙县选取有效锌、碱解氮、有效钾、有效锌、有机质、pH、地形坡度、侵蚀程度、有效土层厚度、质地、排水指标、灌溉保证率、成土母质共十三个指标进行评价。各指标权重的确定采用层次分析法。最终得到以下结论:
1.大洼县共划分为五个县地力等级。一等地,综合地力指数为>0.83,占大洼县耕地总面积的11.2%。二等地,综合地力指数为0.77~0.83,占耕地总面积的35%。三等地,综合地力指数为0.68~0.77,占耕地总面积的44.24%。四等地,综合地力指数为0.60~0.68,占耕地总面积的9%。五等地,综合地力指数为<0.60,占大洼县耕地总面积的0.56%。为利于因地制宜的提出利用计划,改良措施,根据土壤类型组合及其它自然环境条件的综合性对大洼县进行土壤改良利用分区,主要分为以下六个亚区:东南沿河轻盐亚区、中北内地中盐亚区、西南沿海重盐亚区、南部辽滨轻盐亚区、西北赵圈河中盐亚区。
2.阜蒙县共划分为五个县地力等级。一等地,综合地力指数为>0.83,占阜蒙县耕地总面积的6.8%。二等地,综合地力指数为0.75~0.83,占阜蒙县耕地总面积的40.2%。三等地,综合地力指数为0.66~0.75,占阜蒙县耕地总面积的36.5%。四等地,综合地力指数为0.59~0.66,占阜蒙县耕地总面积的13.2%。五等地,综合地力指数为<0.59,占阜蒙县耕地总面积的3.3%。根据土壤类型组合及其它自然环境条件的综合性提出相应的利用改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