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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丽莎白·弗赖(Elizabeth Fry,1780—1845)是19世纪英国第一位专注于女犯困境的著名监狱女改革家,也是欧洲监狱改革运动的主要倡导人之一。她不仅反对残酷的刑罚、反对虐待犯人,而且还促使一系列新的监狱管理体制的形成。其中新门监狱改革最具有代表性。文章从弗赖夫人所处的时代背景出发,简要论述了这一时期英国社会的贫困、道德败坏、犯罪严重及监狱条件恶劣等问题。这些问题引起中产阶级妇女的关注,她们开始主动参与慈善和公益改良活动,弗赖夫人是热衷于慈善活动的一员,她关注女犯、从事监狱事业是顺应时代的需要,同时也离不开弗赖夫人的父母、宗教、前人等对她的影响。通过论述他人对她的影响,进而挖掘其新门监狱改革思想的渊源。弗赖夫人的新门监狱改革和影响作为本文的主要考察对象,弗赖夫人就新门监狱改革经验而提出“监狱规训”的两大总的准则:一是宽容对待女犯,她们由女职员监管;二是她们应该接受宗教和世俗教育,从事有益劳动,获得劳动报酬。弗赖夫人的大部分精力致力于女犯的劳动能力、日常行为、道德态度、精神状况的改善,希望她们能弃恶从善。为达到改造女犯的目的,弗赖夫人组织成立了监狱女士协会,女士们为女犯的幸福作出了巨大贡献,对她们产生了重大影响。总而言之,18世纪末监狱的黑暗现状使监狱改革成为历史的必然,弗赖夫人的监狱改革应时代的需要而出现,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她走访了众多监狱,发表许多巡视笔记,呼吁改良监狱条件,提出改进监狱管理的建议,对英国及欧美各国的监狱改革都产生了重要影响。虽然弗赖夫人的监狱改革也存在着局限性,但她的所作所为有力地推动了监狱管理体制的改革,为国家和社会文明的进步贡献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