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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于2015年4月5日批复同意《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并指出该规划对于加快中部地区全面崛起、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探索新型城镇化道路具有重大意义。该项政策的出台将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重要发展机遇,也必将对湖北、湖南和江西三省上市公司股价带来影响。为研究该项政策对于区域内股票价格的独立影响,本文选取区域内符合条件的137家上市公司,对其在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4月20日期间25个交易日股价变动情况进行研究,并重点研究4月5日至4月20日10个交易日的股价变动情况。通过文献的阅读可知,事件分析法是在金融领域常用的一种研究方法,其研究核心在异常收益率的计算,通过该方法可以发现某事件发生后样本所收获的异常收益,该方法在国内外证券市场研究中均有广泛的应用,是一个相对成熟、客观的研究方法。因此,本文实证分析采用事件分析法。通过本文实证分析可得,在观测期间内,《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提出对于区域内股票总体产生了正向效应。进一步对比可得,在区域差异上,湖南区域上市公司获得最多的正向效应,江西区域上市公司获得负向效应;在行业差异上,该事件对于电子信息、交通运输、商贸金融、公用事业和建筑房产行业存在正向效应,对于医药生物和农林牧渔行业存在负向效应;在时间差异上,总体而言,该事件发生后的前几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获得更多的正向收益。政策因素对股市的影响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焦点。本文通过对热点政策《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的分析得出以下结论:一是市场对于政策反馈时间较短,10个交易日后政策对股价的正面推动作用基本消失;二是仅有部分政策所涉及的行业会在短期内收获股价的上涨,投资者需谨慎辨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