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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玉佩作为周代命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周代玉礼器中结构最繁复、形式最多样的一种。关于组玉佩的分析材料,主要包括传世文献、楚简中的卜筮祭祷简及遣册记载。传世文献中提及的先秦“佩”、“佩玉”,除作动词外,即指的是由多件玉器串联而成的组玉佩。“佩”在楚简中也是一副完整组玉佩的代称,同时其记载体现了佩玉不仅仅作为装饰工具,也可在卜筮祭祷活动中使用。楚国组玉佩主要由系玉之组和玉璧、玉环、玉璜等玉器组成。系结佩玉的丝带有“绶”、“组”“璲”、“组绶”等各种称谓,不同称谓有其特定的时间范围。玉璜即考古报告中所称的“玉珩”,以楚简用玉所见战国时期“玉璜”的名称并未被“玉珩”所替代,只是其制作和佩戴方式发生了变化,至于“珩”所指的玉器暂且不明。佩玉中的组成玉件可以拿出来单独使用,但并不代表单件的玉器可作佩玉。战国时期佩玉的系节方式是由腰间垂向下膝,主要参照形象为楚墓所出彩绘木俑身上的佩玉,楚墓出土的内棺随葬玉器也经常被学者征用为组玉佩的实物参照,但许多随葬玉器的性质与功能与人们生前佩戴的组玉佩还存在不小差异。组玉佩依据使用功能可分为“德佩”与“事佩”两种,“德佩”即指有璜等玉器组成的佩玉,“君无故玉不去身”,其应用可以在宗庙祭祀、日常佩戴等各种场合;相对而言“事佩”是更为实用的佩饰,其佩戴着重于职事,佩戴场合可能也仅限于面君之时。至于佩玉者的身份,囿于材料所限仅可作“君子”与“小人”的区分,士级以上者可使用以玉璜、玉璧为主导结构的佩玉,平民或有单件玉器,但没有佩玉的权力,可将动物皮毛、美石、香草等制作成佩饰,各服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