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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刑事证明责任分配情形是不同的,即使在一国范围内,采取不同观点的学者对这个同样的问题也有不同的理解。对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不同理解,必然导致在不同理论指导下的不同实践,即对刑事诉讼实践产生重大影响。 本文研究的意义在于通过比较世界两大法系刑事证明责任含义、刑事证明责任分配内涵,得出两大法系在刑事证明责任机制上的优缺点,通过运用历史分析、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的方法对刑事证明责任含义、刑事证明责任分配含义等法律问题进行剖析,目的是使我国得以借鉴,促使刑事诉讼理论上的创新,以更好的指导我国刑事诉讼实践。 本文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对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理解应该建立在对刑事证明责任理解的基础上,因此在这一部分,首先通过论述英美法系、大陆法系这两大法系刑事证明责任含义,比较它们各自的优缺点,以使我国刑事证明责任理论得以借鉴和完善;其次通过对与刑事证明责任相近法律术语进行比较分析,更清晰地阐明了我国刑事证明责任的含义;再次对刑事证明责任分配含义和意义进行了论述,从而明确了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基本内涵,为下文研究刑事证明责任分配奠定了理论基础。 第二部分,刑事证明责任分配作为刑事诉讼的基本问题之一,和其它刑事诉讼基本问题一样,都不是独立的,而是依附于刑事诉讼的各个要素和成分的,因此在文章的这部分,通过对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各个要素进行分析,来更好地对刑事证明责任理论进行研究,为下文奠定了理论基础。 第三部分,主要论述我国刑事证明责任的各个承担主体对刑事证明责任的承担。在这一部分,不仅对我国刑事证明责任承担主体提出了新的见解,而且对检察机关的证明责任提出了新的问题,对法院的真实义务作了新的限制。 第四部分,对刑事诉讼中几种比较特殊犯罪的刑事证明责任进行分析研究,这是本文与以往文章的不同之处,可谓是本文的创新之处。通过对持有型犯罪证明责任进行研究,分析了持有型犯罪证明责任与一般犯罪证明责任不同之处,以在刑事诉讼实践中更好地区别于一般犯罪;通过研究贪污赃款去向证明责任,对实践中存在的贪污赃款去向举证难的问题在理论上提供了解决的可能性,提出了赃款去向问题证明责任倒置理论,以期对刑事诉讼实践有更好的指导作用。 本文得出的结论是:为了完善我国刑事证明责任分配理论,首先应当立足本国国情,吸收国外的经验教训,来完善我国证明责任分配制度;其次应当对刑事证明责任分配因素进行研究,有利于更好建设刑事证明责任分配制度;除了明确一般犯罪刑事证明责任分配情形,更要看清特殊犯罪的刑事证明责任分配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使现有的刑事证明责任分配制度更加合理和完善,才能更好的指导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