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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金融危机这样的背景下,中小企业融资难不仅仅是银行惜贷问题,更是现阶段我国乃至全球经济结构调整中诸多矛盾的一个集中表现。中国社会应该提供怎样的金融支持、制定怎样的融资法规来保障中小企业顺利度过当前的危机,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当务之急。随着《物权法》等一系列重要法规的出台和修订,使得中小企业融资的完善途径具有了法律依据和可能。本文运用理论联系实际、比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方法,分析了我国中小企业目前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制度,在探讨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法律完善中,本文主要针对在当前金融危机环境下对中小企业有效及可行的方式,着重主体的准入规则,明确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以及运行中涉及的法律规则,而对体系建设只提出了框架性的建议。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开宗明义地阐明了“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和原因分析”。笔者介绍目前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并分析了造成当前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法律缺陷:有外部诸如法律制度、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中小企业的内部原因。第二章“中小企业融资法律制度的国际比较”中,笔者重点介绍了两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美国和日本,其中美国采用的是市场主导模式,有着较完善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日本采用的是政府主导模式,其融资担保体系值得我国借鉴。第三章“直接融资法律完善”中,笔者针对第一章所分析的法律困境,并结合第二章国外发达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制度,探讨了如何完善与建立我国的直接融资法律制度,即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使中小企业能够获得快捷的资金融通;建立并规范创业板市场、产权交易市场,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完善风险投资,畅通退出渠道。第四章“间接融资法律完善”中,笔者首先根据新颁布的《物权法》以及相关配套规定,有针对性地选择了比较适合中小企业银行融资的两项担保方式:浮动抵押、应收账款质押,对其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建议。接着又分析了信用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提供中小企业融资。最后,针对当前中小企业融资的新渠道——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法律尴尬境地,提出了路径选择及规范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