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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化的发展,近几年因生产、使用、运输、各种危险物品而导致的火灾、爆炸、中毒、矿难等各种生产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化学化工行业、建筑行业、煤矿行业等安全生产高危行业生产事故频繁发生,不仅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的进行,也给我国的经济建设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我国政府加强了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但是安全生产状况仍然十分严峻,仅仅依靠政府一己之力己很难有效应对,当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的事故应对机制“以政府为中心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存在地方政府瞒报、迟报,事故参与主体分散,事故信息共享基础薄弱,法律支持乏力等问题,已经不能更好解决近年来具有高度复杂性和频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因此,政府必须积极引导政府外主体参与到生产事故处理中,发挥各参与主体的优势,通过以公共权力为核心的刚性机制和以社会资本为基础的柔性机制相结合,刚柔并济共同构建政府协同社会各主体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的整合机制,以提高事故处理效率,增强政府的信用度和权威。若使安全生产事故的整合机制有效运行,必须有其他机制的良好支撑,预防为主不断完善事故预警机制,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信息共享及沟通机制,培养重大安全事故的专业人才,完善专业人才的保障机制。企业是事故参与的重要主体,有过失的生产型企业应对事故的发生负有很大责任,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就是让企业为自身过失而造成的重大事故灾难而负责,以功赎过。总之,政府协同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的整合机制是在一个开放的动态的系统中各参与要素各司其职,责任分担,按共同约定的规则有序运作的,需要严密的法律制度提供公正的法治环境;政府协作治理能力的提升能够在应对事故灾难的紧急时刻迅速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力量,提高事故应对效率,减少政府应对成本,同时惩治贪污腐败,官企勾结迟报瞒报,提升了政府公信力,净化了社会环境;最后协同治理的支撑机制是双重整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政府应对重大事故灾难是一个各有效要素参与的动态系统,只有整个系统完整了才能更好运作。本文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中主要介绍了研究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和方法及论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第二部分对本文中的相关核心概念进行了界定,并对相关理论依据进行了阐述;第三部分是以东黄输油管道爆炸为例阐述了当前我国政府在事故灾难处理中的问题及原因,问题透视出政府协同治理所面临的挑战;第四部分对美国和日本的安全生产机制进行介绍,并对国外的有益经验进行借鉴。第五部分是通过对政府和政府外主体(企业、非营利最终、媒体、公民)的权责划分,构建出政府协同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的双重整合机制。第六部分为使所构建机制有效运作,探寻出政府协同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的双重整合机制的保障性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