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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章太炎、梁启超等近代文学家不同,徐訏及同时代的现代作家在接受西方文化时,遭遇了更多的冲突和整合。近代作家大都在自身文化人格完善之后经历西学东渐之风,其内在的文化骨骼还是传统的,对他们而言西学只是一种值得借用的“工具”。而现代作家们不同,他们幼时接受传统教学,青年时期漂洋过海到异国求学,异质文化给他们带来的冲击是巨大的。东西方文化的差距带给他们的沉痛的焦灼感,使他们试图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找到足以与西方文化抗衡的力量以弥补自身文化人格形成过程中的裂痕。这时候,有着数千年底蕴,讲求内在自我对话的佛学和道家思想就进入他们的视野,成为他们构建自身文化人格的“脊梁”。民族的特性是与生俱来附丽在生命里的。徐舒小说汲取了佛教空苦无常、轮回与宿命的悲剧美学,而道家“回归自然”、“逍遥”、“自在”的人生哲学,也让徐訏在动乱漂泊的时代潮流中找到了精神和文化人格的依托。并且在徐訏这里,佛教不仅是一种宗教,更是一种境界,一种容纳生与死、色与空、执著与虚无、偶然与宿命、无常与轮回的哲学境界,诸凡宗教、艺术、哲学、科学的极境,都可进入这个境界;徐訏倡导的“自然”也不单单是西方浪漫主义文学中以工业文明对立者姿态出现的“自然”,而是中国传统道家文化所倡导的“自然而然”的生命哲学。徐訏的基督教思想观念是近代人文思想与基督教信仰的结合体,或者说是被人文化,甚至是特定时代和文化背景下本土化了的基督教。上帝首先不是作为创世者、救世主、自然和历史的最高主宰与人的生命和灵魂产生联系,在徐舒这里,神只是一种谐和的境界,只是人类道德的神学象征,正义纯洁的范式和总和,人格自我完善的终极目标;宗教信仰的根本目的首先不是带罪之身的救赎,而是个体生命的超越与完善;宗教信仰的情感体验虽然也有敬畏、虔诚和热情的成份,但已完全没有传统信徒献身式的热忱。徐訏笔下的上帝,是一个人文主义者的上帝,在人的视野中彰显道德与爱的上帝,与《圣经》、历代神学家阐述的至高无上、严厉和慈爱并有的上帝大相径庭。徐舒小说中的宗教因素不是单一的,而是一种“大宗教”的叙述,即糅合佛、道、耶三教思想的宗教哲学。这种“大宗教”已经脱去信仰的外衣,而成为一种境界,一种容纳人生终极关怀、生命存在意义的境界。这种融合中西宗教文化的叙事,加入了西方浪漫主义中所没有的因素,拓宽了中国浪漫主义的疆域,使其更具开放性和包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