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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由,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见解。作为19世纪英国著名的思想家,约翰·斯图亚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的著作涉及哲学、政治学、经济学、伦理学、逻辑学、宗教等诸多领域。他的著作《论自由》被认为是关于个人自由的经典论述;《功利主义》则奠定了密尔作为近现代功利主义创始人之一的地位,成为伦理思想史上的重要著作;密尔更被视为自由主义思想史上的分水岭式的思想家。密尔的思想宏大,但密尔本人却对社会自由有着热切的关注,不仅仅是他意识到了政治自由确立后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发生了转变,而且受托克维尔、哈丽雅特、孔德、柯勒律治等人的影响,让他对社会自由的关切更具有“切肤之痛”,密尔的社会自由思想具有明显的社会学意味。 在政治自由确立后,密尔意识到了虽然时代正在步入民主社会,但是新的社会形态产生了“多数暴政”和“平等的平庸”,社会本身有可能成为暴君而凌驾于个人之上,个人自由可能受到新的威胁。密尔试图在个人自由和社会控制之间划出一条界限,使得社会自由成为可能,个人发展与社会进步可以在社会自由之下相得益彰。 密尔关于社会自由的论述包括了个体自由和社会进步两大方面。关于个体自由,密尔认为这是对社会暴虐的有效防范,个体性的彰显是为了个人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密尔从个体自主的自由原则、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以及个性作为人类的福祉三方面首先对个体自由进行了探讨,密尔也通过论证少数派的权利来体现个人自由的效益。密尔在论证完个体自由之后,转而论述社会自由的他者与社会维度,个人自由和个人发展是没有脱离社会进步的取向的,社会自由很好的融合了个人发展与社会进步。 最后,密尔的社会自由观念的目的就是为了个人发展与社会进步。在密尔的社会进步观念的两阶段中,发展阶段是个体在社会中的社会化过程,而自我发展则是个人发展与社会连接的重要阶段,在此阶段。个人通过对个人自由的运用,自主性的选择、利他以及对社会利益的关注的培养,很好的将个人发展与社会进步联系起来。密尔的政治经济学观念为个人发展与社会进步提供了框架,密尔的个性教育则体现了个人自由与个人发展的概念的联合,社会教育则培养人的社会性以及个体运用社会自由所赋予他们发展的可能性。个人发展与社会进步在社会自由的框架之下,以教育的形式进行了联合。 本文首先试图在密尔自由思想的基础之上探讨政治自由到社会自由的转变,通过解析密尔对社会自由的关注去厘清密尔社会自由的内涵。笔者认为,密尔的社会自由包括个体自由的实现和社会进步的实现两个方面。密尔的社会自由的实质是实现个人发展与社会进步的联合,这是密尔所理解的社会进步与发展的运行机制。密尔通过展现他对于社会自由之下进步的两大阶段,很好的结合了个体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体现了一种社会化的过程。而连接个人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就是教育,教育人们享有社会自由,享有发展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