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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世纪哲学的演进历程,不难发现,在现代科学和人文背景中,真理问题仍然具有常新的意义。究竟什么是真理?国内目前对真理概念的通常解释是: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与谬误的区别在于是否正确地反映着客观实际。关于“真理”的这种解释,首先是表明,“真理”的问题不是认识对象自身如何的问题,而是人们的认识与认识对象的关系如何的问题,即真理的问题不是“存在论”问题,而是“认识论”问题。传统符合论真理观对绝对真理的追寻,是以人与世界、主体与客体的两极对立为前提,且以对绝对知识的追求为理论目标的。在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的对象性关系中获得关于世界的绝对知识,成为传统符合论真理观的基本思路。在海德格尔看来,传统符合论真理观的根本问题在于对世界采取了一个不合适的思维方式。传统哲学的存在论以对象性的思维方式来把握存在,把存在理解成“物性”的存在,没有看到存在之为存在,乃是相对于人这种特殊的存在而敞开的。而人之存在,乃是与世界“共在”,人与世界之间存在着本源性、本然性的关系。海德格尔还认为,传统哲学从一种知识论立场来看待存在,把存在归结为物性的存在,追寻关于存在的知识,从而遮蔽了存在具有的真实意义。存在如果仅仅表现为知识,那么,思想就仅仅体现为逻辑,结果只能是有知识而无思想。后现代哲学家罗蒂深刻地指出,传统形而上学对客观知识的寻求只不过是一种迷误而已。罗蒂把传统形而上学对知识的可靠基础的寻求称之为“基础主义”,他对之给予激烈的抨击。罗蒂明确指出,我们应当摒弃西方特有的那种将万事万物归结为第一原理或在人类活动中寻求一种自然等级秩序的诱惑。传统哲学对终极存在、终极解释和终极价值的寻求,在罗蒂看来,应当被终结。任何人不应再有寻求基础性的根据,自明性的第一原则以及先验体系的幻想。哲学应当从这些虚幻的信念中摆脱出来。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真理观的革命性变革在于,它将过去一直囿于认识论范围内加以讨论的真理范畴,置于人的存在论视域之下加以解决,超越了传统符合论真理观的实体本体论的思维方式。在马克思看来,人是以实践活动作为本源性的生存方式,并在生存实践活动中展开自身存在,并能自觉地领悟到自身的存在。在生存论视域里,马克思把实践活动理解为人的本源性的生存方式,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其中,最为根本的就是人们将不再以知识论的方式去以寻求终极本体为目标的符合论真理,而是转向人的现实生存实践活动,从人的现实的生存实践活动中去领悟和揭示生存真理的意义。也就是说,它根本扭转了解决真理问题的新方向,确立了解决真理问题的新视域。在马克思哲学的视野里,真理一词在其本真的意义上是指人的生存发展的真实之理,马克思的哲学所要关注的真理,并不是与人无关的真理,人们认识真理的目的,并不是不包含任何价值要求,而是实践论即生存论意义上的。马克思所理解的实践活动乃是人之为人的存在方式,是人改造世界的自我创造性和解放性的活动,那么,这里所表达的真理自然也应该是人的自我解放和自我发展的真理,是人的自由与价值的辩证统一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