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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理论认为,由于股东与管理层的代理冲突以及资本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出于自利动机,管理层会进行有悖于效率的过度投资和投资不足两种非效率投资行为,都会给股东价值创造和企业可持续增长带来危害。而中国目前经济正处于转轨过程中,国有企业中所有者缺位以及内部人控制现象长期存在,导致在国有企业形成了更加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再加上市场化程度低,政府干预严重,国有企业非效率投资问题越发突出。围绕这一问题的解决,学者们围绕薪酬激励、公司治理、政府干预等不同角度探讨了非效率投资的治理对策,但从现有研究看,尚未有文献从一个完整系统的视角关注这一治理难题,而仅侧重某一方面,这难以形成综合的治理效应。然而,面对我国国有企业非效率投资问题的复杂性、严重性,本文认为,仅从一个角度来研究非效率投资的治理问题可能并不能解决问题。根据现代金融经济学,有效的非效率投资治理机制应同时关注信息不对称的降低和代理成本的减缓,一个有效可行的路径包括建立对管理层行为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两条路径各有侧重,不能相互替代,而应相互协同。而我国相关部门出台的内控规范体系与EVA考核就是这样的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国资委和财政部等五部委分别于2009年底和2010年推出EVA考核与内控规范体系两项政策,实施EVA考核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促进国有企业投资效率的提升,而尽管内控规范并不是专门针对投资活动的,但其控制目标之一就是通过一系列制衡和监督的制度安排,对管理层的行为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进而提升经营效率和效果,投资无疑是其重要的控制内容。所以两项政策都是科学治理国有企业非效率投资的重要制度措施,在国有企业非效率投资治理方面被寄予厚望。然而,迄今为止,尚未有文献将两者结合起来研究对非效率投资的综合治理作用。那么,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与EVA考核在治理国有企业非效率投资方面是否实现了预期的效果呢?两者之间是否真正存在对非效率投资的协同效应?基于上述问题,本文对内部控制与EVA考核的协同机理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以国有上市公司2010—2013年的数据为样本,实证检验了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EVA考核的实施对非效率投资的协同治理作用。研究结果表明,EVA考核制度的实施能够显著抑制过度投资,但对投资不足没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内控规范体系的实施对非效率投资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EVA考核与内控规范体系两项政策共同实施能够对企业过度投资产生显著的协同治理效应,但对投资不足并没有显著的协同治理作用。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将内部控制与EVA考核纳入同一研究框架,从内部控制与EVA考核协同治理角度研究非效率投资的治理,为国有企业非效率投资治理研究提供新的视角:第二,为内部控制与EVA考核抑制非效率投资提供新兴加转轨市场独特的经验证据,系统检验了内控规范体系和EVA考核两项政策的实施对非效率投资的协同效应,丰富了内部控制与EVA考核经济后果与非效率投资治理研究的文献;第三,首次从内控规范体系的实施角度研究了其对非效率投资的影响。本文的不足之处主要是:第一,内控规范体系与EVA考核的实施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实施效果可能具有时间上的滞后性。随着内控规范体系、EVA考核实施程度的加深以及方式的改进,本文会进一步追踪进行研究。第二,尽管本文在对实施EVA的国有企业以及央企下属二三级企业进行筛选时,通过国资委文件、企业报表和官方网站等方式尽可能地搜集该公司是否实施EVA考核的信息,而内部控制规范也被要求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执行,但由于披露不完全以及手工误差,难免会遗漏部分信息,与实际有所误差。今后随着内控规范和EVA实施的逐步深入和网络信息发展的日趋成熟,我们会在进一步研究中着力解决上述问题。第三,本文探讨了内控规范体系、EVA考核的实施对非效率投资的治理作用,但并未进一步深入考察EVA考核实施的有效性以及内部控制质量的高低对非效率投资的治理机制,接下来我们会进一步考察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