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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老龄化进程加快,老年人口数量庞大,对整个社会的养老体系提出了挑战,而失能老人作为老年人中较为特殊的群体,在养老方面对照料有特殊需求。在以居家养老作为主要养老方式的背景下,家庭照料在满足失能老人照料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2015年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吉林省数据,在分析失能老人的基本情况和家庭照料现状的基础上,对影响失能老人照料主体的因素进行了探讨。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失能程度、家庭收入、子女数量、房产拥有情况等是影响失能老人能否得到配偶和子女照料的关键因素。农村、女性和年龄较大的老人失能率相对较高,但是农村和女性老人的失能程度相对较轻。绝大部分失能老人有人照料,且失能老人选择在家中接受照料,近40%的失能老人的配偶会提供照料,近60%的失能老人的子女会提供照料,社会化照料只占极少数。可见尽管老人的照料模式呈现出多元化趋势,但是依然以家庭照料为主体,子女(包含儿媳和女婿)仍然是多数失能老人主要的照料提供者。另外,我们也应该看到,在生育水平急剧下降、家庭小型化的背景下,与以往相比家庭在照料老年人方面面临着巨大压力,因此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同时加快对“医养结合”的体系建设,将既可以帮助减轻失能老人的护理风险又可以减小其护理者的压力,更重要的是将对失能老人的生活质量有一定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