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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子通讯科技和网络经济的高速发展,一种新型的网络购物形式——网络团购,不断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关注。然而,在网络团购飞速发展的背后隐藏着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各种网络团购合同纠纷不断增多但适用法律困难,导致各地对网络团购合同纠纷的裁决标准不一。本文以网络团购这一新兴的社会消费模式为研究对象,以合同法理论为视角,通过对网络团购合同性质与特征、网络团购合同多重法律关系不同学说的归纳梳理,结合网络团购合同实务及相关案例,对网络团购合同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探讨,重点对网络团购合同成立与生效、网络团购合同多重主体之法律关系、违约责任及免责事由等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以期能给网络团购合同纠纷的有效解决有所裨益。本文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语。引言就选题背景、研究方法等内容进行介绍。正文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归纳梳理网络团购合同的基础问题。结合法学理论对网络团购合同进行了相关界定。在总结归纳的基础上对网络团购合同进行分类。结合传统合同法理论与电子商务合同法理论,归纳网络团购合同的相关特点。第二部分对网络团购合同各主体间的法律关系进行了深入分析。对不同学说的观点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根据团购网站与实体经营者间的不同约定及团购网站的主体资格认定与否,在两者间可以存在委托代理法律关系或行纪法律关系或居间法律关系。第三部分在分析有关学说观点后对团购合同的成立与生效问题提出了个人观点。在详细辨证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基础上,提出团购网站发布团购产品信息的行为为要约行为。对网络团购合同的承诺方式、合同的生效及影响合同生效的因素进行探讨。第四部分对网络团购合同各主体的责任承担问题及相关免责事由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提出网络团购合同主体间存在的不同法律关系会使各主体所承担的违约责任有所不同。结语部分对论文进行归纳,进一步论证网络团购合同相关法律问题的重要性及必要性,为促进我国网络团购合同纠纷的有效解决、网络团购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