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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制度最重要的理论之一的委托-代理理论提出半个多世纪以来,由于其高效分工、权责分明的优越性,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了这种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运作模式。然而,在该模式下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的潜在利益目标不一致,也会给企业带来较高的风险。因此,激励机制便成了委托.代理理论的核心问题。在这一问题上,无论从理论发展还是实际操作方面,西方国家在长期的发展中都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我国上市公司经过十余年的发展,虽然现代公司治理雏形已基本形成,但在高管薪酬领域还存在诸多困惑,学界对高管薪酬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尚存在较大争议。这些都使我国企业高管薪酬方面的改革明显滞后,严重影响到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效率,极大地制约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然而,面对上述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绝大多数在垄断行业占据统治地位的国有企业。我国的企业改革始于上个世纪70年代,其目标是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其中关键的一环就是设计出有效的薪酬绩效制度,以最大限度调动管理人员积极性,降低代理风险,实现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共赢。但是由于高管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阶层,无论是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都还没有一个完整的体系,故与其他改革相比较,我国企业高管薪酬方面的改革明显滞后。据2009年2月份新闻,一部针对所有行业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的总规范正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紧锣密鼓地制定。国有垄断企业高管的薪酬问题又一次被推到风口浪尖。因此,研究行业垄断性对高管薪酬和企业绩效相关性所起的作用,进而指导处于不同垄断程度行业的上市公司进行高管人员的薪酬制度改革,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基于以上原因,本研究针对我国处于不同行业垄断程度的上市公司,对其高管薪酬与绩效的相关性进行实证分析,进而对处于不同行业竞争程度的上市公司薪酬机制进行分析,并提出以行业平均水平对薪酬-绩效问题加以分析的方法。希望本文的研究对解释我国企业高管激励不足,解决如何建立高管的最优薪酬激励机制做出有益的贡献。
本文选取A股上市公司3年600个样本点作为研究样本,试图展示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激励的真实状况。本文的研究路径:首先对国内外高管薪酬与公司经营绩效相关性的实证研究进行了回顾,并通过介绍企业的委托-代理理论和最优薪酬设计理论阐述了高管薪酬的性质;其次提出研究假设、设计研究模型并介绍数据来源与研究样本;最后以我国A股上市公司2005-2007年的年报数据为样本,运用描述性统计和多元回归的方法实证研究了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公司经营绩效的相关性,同时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不同垄断程度对样本总体进行了分组研究,试图发现薪酬-绩效相关性在垄断性行业与非垄断性行业间是否存在明显的区别。本文通过实证研究发现,(1)我国上市公司绩效与其高管薪酬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2)处于不同垄断程度行业的上市公司其高管人员薪酬激励作用具有较大差异,其中非垄断性行业企业的薪酬-绩效相关度强于垄断性行业企业;(3)非垄断性行业的薪酬水平-绩效水平相关度强于垄断性行业。并基于以上研究结论为政府政策制定提供参照,提出由于高管薪酬水平与公司绩效水平的相关度在垄断性行业与非垄断性行业之间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因此政府在制定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控制政策时,要依垄断性和非垄断性行业而区别对待,不可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