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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工业革命对中国来说是重大的历史机遇期,为此我国制定实施了《中国制造2025》战略,开始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转变,但机遇也伴随着挑战,“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就为我国敲响了警钟。为保障科技的快速健康发展,我国亟须出台科技伦理法律法规对科技伦理风险进行规制。基于科研活动的专业性、自主性等特点,应当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伦理立法路径,并建立相关机制。对科学的调控根本上又是属于政治的,立法是政府对科技进行调控的一种重要手段,韩来平教授构建的科学政治学正是研究科学与政治之间关系的学问,对于研究科技伦理立法的路径与机制具有很强的适用性。基于此,本文在科学政治学语境下运用文献研究法、归纳综合法、历史主义的社会系统分析方法对科技伦理的立法进行研究与探索,通过分析得出了科技伦理立法的合理路径与有效机制。第一部分主要论述了科技利益与风险并存的社会,为了在第四次工业革命中实现弯道超车我国制定了《中国制造2025》战略,并利用5G技术取得了领先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迅速腾飞,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果,但我们不应沉浸在一时的胜利之中,不应忽视科技是一把“双刃剑”,重视科技所带来的负效应。近年来,我国与世界频发的科技伦理危机事件亟须政府强化伦理监管。第二部分主要论述了科技伦理立法是强化监管的重要手段,对伦理与法律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阐释,立法应该以伦理为基础,法律可以为伦理提供保障。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科技伦理立法可以为科研活动划定禁区,同时立法也是政府调控科技的一种重要手段,属于科学政治学的研究范畴。第三部分主要对科学政治学语境进行了适用性分析,简单介绍了科学政治学语境,用科学政治学的科学为民造福的价值观指导科技伦理立法;通过对建制化科学三角结构核心理论与其延展出的研究纲领的分析得出公众参与是科技伦理立法的合理路径;得出可以利用边界组织为公众参与立法提供空间与平台的结论。第四部分主要论述了我国应该设立边界组织——各级科技伦理立法委员会,这一委员会可以稳定科学与政治之间的界线,构筑有机边界。还能为利益相关者多元协商搭建平台,开辟公众参与科技伦理立法的空间,使公众参与到科技伦理法律、行政法规等草案的起草与审议过程之中,以便公众对科技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使立法集民智,蕴民意。第五部分主要阐述了公众参与科技伦理立法的有效机制,建立科技伦理立法信息公开制度,在各级伦理委员进行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时,需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并进行网络直播,接受公众的问询,还需加强科学与法律知识的宣传与教育,以解决公众参与立法积极性不高,难以提出有效建议的问题。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推广力度,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基层科技伦理立法联系点作为公众联接立法机关的“直通车”。优化现有的法律公开征求意见系统,并在省一级人大建立地方性法规公开征求意见系统,以拓展公众线上参与立法的渠道,配合各级科技伦理立法委员会实现线上线下公众参与立法途径的有机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