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知识经济时代,国家经济实力的竞争主要是科技实力的竞争,科技实力竞争的实质在于人才实力及对科技转化的资本支持力度。我国科技水平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而且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我国的资本市场是在计划经济基础上产生的,相对于其他国家,市场化发育程度较低,投资体系和融资体系还不完善。风险投资是一种科技与金融的融合创新,又是一种“对人”的投资,对风险投资契约机制进行研究,是科技成果产业化、金融体制创新的新的研究课题。
本文先引用风险投资概念,简介其运作过程并总结出它区别于一般投资经济行为的四个主要特点:它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它是一种组合投资;它是一种长期的权益投资;它是一种投资与管理相结合的专业投资。这四个特点是我们后面研究风险投资契约机制的基础。美国、以色列等发达国家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充分说明风险投资对一个国家科技和经济发展的重大影响。政府的政策导向对风险投资的顺利发展起一定作用,但在微观层面上,风险投资的形成机制又决定了其是否能顺利发展,而风险投资的契约机制又是其形成机制的基础。相对于一般投资关系,风险投资中的代理链延长了,从一般委托代理关系变成了双重代理关系。本文运用契约理论分析了有限合伙制这一有效的风险投资机构的组织形式,以及分阶段投资、经理股票期权计划、可转化优先股等金融工具的选择、控制权要求及退出时契约安排等及契约机制。
我国风险投资的契约机制设计,要大胆吸收美国、以色列等国较成熟的风险投资的理论与实践经验,结合我国实际,走科技与金融的联合创新之路。首先建立、完善风险投资法律体系,特别是在有限合伙制在我国实行存在法律障碍的现实条件下,尝试项目合伙制(准合伙制)的风险投资组织机构的形式。其次,完善资本市场,促进风险投资发展。再次,按照以色列YOZMA基金模式,建立我国政府风险投资基金。最后,注重风险投资方式的选择和金融工具结构的设计,建立相机治理机制。其中,培育专业化人才是风险投资成功的关键。只要我们坚持市场导向和制度创新,就一定能设计出运转有效的我国风险投资契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