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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世界范围来看,家庭寄养已经从上个世纪70、80年代开始逐渐超过机构养育,成为保护弱势儿童的主要服务方式。美国更是最早开展儿童家庭寄养的国家之一,可以追溯到18世纪。发展至今,儿童家庭寄养制度已经成为美国儿童保护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形成了政府、儿童福利机构、社区、家庭、儿童社工及儿童多方在内的综合制度体系。美围儿童家庭寄养制度不仅为孤残儿童,更为遭受家庭严重虐待和忽视的弱势儿童群体提供全面服务与保护,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本文在运用儿童权利理论、政府介入父母子女关系理论和福利多元化理论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了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如下:第一,按照历史主义的分析思路综合梳理和剖析了美国现代儿童家庭寄养制度的产生及动因。美国儿童家庭寄养制度从18世纪殖民时期的学徒式寄养发展到将遭受严重家庭虐待与忽视儿童纳入寄养制度,并形成以促进回归家庭为核心目标的现代儿童家庭寄养制度,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分析表明,影响美国儿童家庭寄养制度产生与演变的动因主要有三个:一是家庭贫困及其衍生的社会问题,二是儿童权利理论的发展推动了儿童家庭寄养制度价值目标确立与制度完善,三是政府在儿童福利中从自由放任到十预的角色转变进一步促进了儿童家庭寄养制度在美国的发展,最终成为一项重要的儿童保护制度。第二,从静态和动态两方面对美国儿童家庭寄养制度体系及运行机制进行了研究。美国儿童家庭寄养制度体系主要包含儿童家庭寄养政策框架,组织、人员与资金以及配套支撑服务三方面要素。美国儿童家庭寄养制度以法律作为保障,在虐待与忽视儿童报告、寄养儿童权利保护以及促进寄养儿童永久安置方面形成了寄养儿童保护的政策框架;自上而下的儿童家庭寄养专门组织机构设置、专业儿童社工以及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的经费管理方式共同构成了儿童家庭寄养的坚实后盾;以家庭为核心的儿童服务以及针对大龄寄养儿童的独立生存服务等预防性服务为儿童家庭寄养制度提供了良好的支撑。美国儿童家庭寄养制度的实施包含了儿童进入寄养体系前的准入与调查、进入寄养体系的寄养模式选择与寄养服务安排、儿童退出寄养体系的永久性安置以及个案完结后的反馈与评估等主要环节,从程序上保障了制度的顺利实施。第三,结合个案及数据统计,分析了美国儿童家庭寄养制度的实施效果,指出了存在的优势与问题。尽管美国儿童家庭寄养制度在达成制度主要目标,即保障寄养儿童安全性及促进寄养儿童永久安置方面取得了较为积极的效果,但实践中仍存在诸如儿童虐待报告及虐待率反弹、低龄儿童虐待与忽视问题凸显、大龄儿童与黑人儿童更易滞留在寄养体系中、寄养儿童获得收养的时间明显滞后等问题。第四,在前文研究基础上,对美国儿童家庭寄养制度进行了综合分析与评价,总结了美国儿童家庭寄养制度的特征以及制度实施和未来发展中面临的困境与挑战。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美国儿童家庭寄养制度对我国儿童家庭寄养乃至儿童保护制度的启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确立以儿童权利为核心的制度价值目标,逐步扩大制度覆盖范围;二是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提高制度的法律保障及实施的可操作性:三是明确制度功能定位,加快残补性服务向预防性服务的转变,推动儿童福利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