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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云计算产业的不断扩大以及专业化分工的形成,云计算市场中逐渐形成了一条由应用服务提供商,平台服务提供商,基础设施提供商以及终端用户所组成的云计算服务供应链。如何实现该云计算服务供应链的协调,如何在保证供应链各成员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最大化云计算服务供应链的整体利润将会对云计算产业的发展产生巨大影响。本文旨在通过供应链契约的方式协调三阶云计算服务供应链,该云计算服务供应链由一个基础设施服务提供商(AIP, application infrastructure provider),一个平台服务提供商(APP, application platform provider)和一个应用服务提供商(ASP, application service provider)组成。AIP整合基础设施的计算能力并将其作为一种服务提供给APP。APP整合在AIP提供的基础设施上的计算能力,形成一种软件平台服务提供给ASP。ASP在APP提供的平台上向终端顾客提供增值的应用服务。本文主要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成果如下:(1)针对云计算市场中的新产品或新应用设计了一个联合契约,旨在协调三阶云计算服务供应链。在这部分中,本文假设信息完全对称且需求服从均匀分布。研究结果表明,收入共享契约可以提高云计算服务供应链及其成员的利润,不过不能实现供应链的协调。联合契约可以实现云计算服务供应链的协调,并任意分配供应链成员间的利润。另外,敏感性分析表明当市场潜力需求量较大,价格敏感性较低,需求变动范围较小时,采用供应链契约要明显好于分散决策的情况。(2)针对成熟的云计算服务设计了一个收入共享契约,期望实现三阶云计算服务供应链的协调。这部分假设信息完全对称且ASP服务系统被视为一个M/M/1等待制排队服务系统,而客户需求服从泊松分布。研究结果表明,收入共享契约可以实现云计算服务供应链的协调,并且任意分配供应链成员之间的利润。另外,敏感性分析表明降低网络延迟成本和管理成本可以提高云计算服务供应链及其成员的利润。(3)针对成本信息不完全对称的三阶云计算服务供应链,设计了一个收入共享契约。其中,ASP服务系统被视为一个M/M/1等待制排队服务系统,客户需求服从泊松分布,而云计算服务供应链中上游企业不知道下游企业的成本参数值,仅知道下游企业的成本结构以及该成本的分布情况。研究结果表明,收入共享契约能促使下游企业向上游企业传递真实的私有成本信息,同时提高供应链及其成员的利润。不过,不能实现云计算服务供应链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