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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疗”发展至今,政府逐渐退让医疗行业的核心主导地位,医疗机构的自主化管理和新医改的政策引导,赋予了医疗机构更丰富的医疗服务能力,也增强了患者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加之信息技术的科技赋能,医疗服务体系的协同合作带来的效益显而易见。信息时代伴随着变革的不确定性,公共问题的治理趋向于多样性的利益协同,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将目光投向了公共领域的合作治理研究,但相比于现有的理论研究,现实环境的差异以及具体实践的超前表明了我们目前对合作治理还存在知识体系上的欠缺,合作治理理论体系于公共领域而言还未尽善,例如“互联网+医疗”是否进行合作治理,在不同环境下的主体行动、运作机制、效果呈现分别是怎样的,如何才能使“互联网+医疗”的合作治理取得成功,值得我们探讨。因此,基于合作治理的视角,分析“互联网+医疗”中主要参与主体的行动策略与互动关系,以社会-技术系统原理为指导搭建符合“互联网+医疗”合作治理的分析框架,结合案例分析探讨整个行动过程的现状,剖析问题,总结经验,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为“互联网+医疗”合作治理的探索提供思路。首先,本文通过梳理“互联网+医疗”、合作治理的各类文献,并结合实际建立两者之间的理论联系,运用社会-技术框架原理搭建本文的分析框架,划分出合作治理主体、合作治理机制、信息技术三个维度并加以阐述。其次,基于该分析框架对比分析两个案例——雅安“石棉模式”、成都市三医院—蒲江医联体,分别从农村医疗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建设和城乡托管式医联体的建设加以具体剖析三个维度下两大不同的“互联网+医疗”体系建设的具体做法,对比分析两者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不足。最后,在合作治理的视角下,总结“互联网+医疗”中各主体的角色定位和应然职责,提出建立多元参与、平等互惠、协同长效、监管约束四个合作治理机制,以及“互联网+医疗”的合作治理在制度、物质、文化、技术四个方面的治理举措。本文研究发现,合作治理正方兴未艾,但基于多学科、多领域的交叉研究与运用,合作治理的理论界定仍欠缺统一化、标准化、完整化的解释框架,并且在实际运用中,合作治理具体的模式选择和产出绩效难以以具体的、有限的案例分析完美呈现,处于“互联网+”时代的医疗体制改革在多元主体的协同合作中更需要探索出属于自己的道路体系和合作模式。“互联网+医疗”的合作治理对于改变我国医疗服务体系长期存在的制度缺失、不合理的资源分配、以及医疗体系内缺乏正确的分工合作的现象有深刻的促进作用,尤其是“互联网+医疗”中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可以适当改善医疗卫生机构的多头管理,统一政策目标,使医疗服务体系整体化,医疗资源配置公平化。本文认为,可以从主体、机制、保障措施三个方面加以推进。首先,主体层面,明晰主体的角色定位与作用,增强主体间的良性互动。其次,形成有效的合作治理机制,主要包括多元参与的协商机制、平等互惠的利益机制、责任共担的长效机制、联合监督的约束机制四大机制,在合作过程中有效分配与运用各机制要素,巩固平等、开放、协同的合作关系。最后,从制度、物质、文化、技术四大方面保障“互联网+医疗”合作治理的有序进行,提高治理能力,助推医疗信息化建设和医疗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