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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作为低碳试点城市,肩负着节能减排的责任。探究青岛市产业结构,工业产业一直占据着很大的比例,工业能源消耗量也一直居高不下。要实现青岛市节能减排目标,重中之重是要实现工业领域的节能减排。在当前的国情下,要完成节能减排目标,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即颁布低碳发展政策对工业企业进行约束。因此,必须对这些政策作出一个合理客观的评价,探究其节能减排效果,为政府的下一步政策设计工作提供指导,进而推动工业低碳发展政策体系日趋完善,帮助青岛市更迅速有效地完成节能减排目标。本文首先介绍了青岛市工业低碳发展现状,列举了截至目前青岛市工业低碳发展取得的成就及仍存在的问题。汇总了青岛市“十一五”、“十二五”期间的工业低碳发展政策,按照行政类政策和市场类政策对其进行梳理,生成了青岛市工业低碳发展政策分类层级图并进而总结了政策演进过程。再以“十一五”、“十二五”期间政策群核心政策和针对性政策为评价对象,并按照能耗量大小筛选出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此十一大重点耗能行业,利用有无对比法,构建灰色预测GM(1,1)模型对政策颁布后规模以上工业整体和分行业节能减排量进行了计算。研究结果表明,2010年青岛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产值能耗量为1.311万吨标准煤/亿元,相比2005年单位产值能耗量2.358万吨标准煤/亿元,下降了约44.4%,实现了整体节能减排目标;“十二五”期间能源消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不断降低。对节能监察政策——《青岛市2013年节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评价,结果表明: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实现5.98万吨标准煤的节能量和17.88万吨二氧化碳的减排量,政策效果良好;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实现0.84万吨标准煤的节能量和2.01万吨二氧化碳的减排量,政策效果一般;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实现-0.19万吨标准煤的节能量和-1.18万吨二氧化碳的减排量,政策的执行并未对此行业产生影响。对禁止销售使用劣质煤政策——《青岛市禁止销售使用高硫高灰份劣质燃煤规定》进行评价,发现其在不同行业的实施效果不尽相同: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实现1.44万吨标准煤的节能量和3.99万吨二氧化碳的减排量,政策效果良好;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实现0.1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量和0.19万吨二氧化碳的减排量、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实现0.08万吨标准煤的节能量和0.21万吨二氧化碳的减排量、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实现-1.02万吨标准煤的节能量和-6.41万吨二氧化碳的减排量,政策对此三个行业并未产生影响。最后根据青岛市工业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政策评价结果,提出了青岛市工业低碳发展政策优化建议:制定工业分行业针对性政策、提高燃煤和燃油质量标准、大力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丰富碳交易政策,推广市场化手段、推动科技创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高新技术产业、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民众节能减排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