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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旅游作为文化旅游中的一部分,在经济、社会、文化三方面蕴藏着巨大的效益能量,拥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而鼓浪屿在申遗成功后,需要以旅游开发来活化其音乐文化遗产,达到传承、复兴与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因此,本文秉持旅游者需求导向,从预期体验、在场体验和追忆体验3个阶段,对旅游者在鼓浪屿地区的音乐旅游体验进行研究,并以此为基础探讨鼓浪屿音乐旅游的开发思路。文章采用定性研究方法,通过对包括旅游者、政府工作人员、旅游经营商和当地居民在内的46名受访者进行深度访谈获取一手资料,分析了鼓浪屿音乐旅游吸引物的建构过程以及旅游者在场体验阶段的旅游体验状况;另一方面以相关游记、评论文本为原始资料,运用文本分析法对旅游者在追忆阶段的旅游体验进行研究。研究结果表明:(1)表征物的生产、传播与观光者的仪式态度共同促成旅游吸引物的产生。预期体验阶段,当地政府、居民、旅游经营商、旅游者等主体通过不同手段实现对鼓浪屿音乐文化表征物的生产和传播;而潜在旅游者对鼓浪屿音乐文化表征的消费与吸收促使其形成具体的旅游期望,即产生仪式态度。(2)在场体验阶段,导游通过与游客的信息交流实现鼓浪屿音乐文化的“再生产”;而偏向于关注景点信息(即标志)的游客和重视景物本身体验的游客,对同一景点的观感是截然不同的。(3)追忆体验阶段,游客对鼓浪屿作为音乐之岛的感知集中在景物、基础设施及服务、自然环境与文化氛围方面。游客的积极情感主要来源于对景物标志的解读与吸收,中立与消极情感的产生则是因为开发者忽视或不够注重景物标志的制造和与游客建立情感连接。基于以上研究结果,本文提出可通过以下措施有序推进鼓浪屿音乐旅游开发: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来扩大生产鼓浪屿音乐旅游吸引物的核心并进行旅游标志物的打造;积极建构真实性符号;实现鼓浪屿人口的双向流动;营造音乐文化情境空间和保持动态建构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