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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医疗纠纷和医闹事件在社会生活中时有发生,一度导致医患关系的紧张。这种局面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学术界展开了对医疗侵权责任的讨论和研究。在这一背景下,笔者认为医疗侵权责任认定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所以以此为切入点进行了探讨和研究。本文对医疗侵权责任的研究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笔者对我国医疗侵权制度的现状进行阐述。概述了理论、立法、司法三个方面的现状以及存在的医疗损害鉴定机制不完善、医疗水平论的不切合实际、医疗风险责任分担制度不健全和未引入医疗侵权举证责任缓和制度四个主要问题,为下文的研究奠定基础。第二部分着重以上文提出的四个主要问题为基础,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从立法和实践的角度对我国统一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的合理性进行分析;以我国现实情况和医疗领域的存在的特点为基础对区分医疗水平的必要性进行论述,对中外法律医疗举证责任分配进行比较论证引入举证责任缓和的科学性;从医疗行业本身的特点,医疗对象及对医疗风险的认识程度对分担医疗风险的客观性进行分析,使全文有明确、清晰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对我国医疗侵权责任认定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对策。分别从医疗损害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两方面对医疗侵权损害鉴定机制进行完善;考虑地域性、专门性等因素破除医疗水平的绝对客观化;在医疗技术过失和医疗因果关系的举证上引入举证责任缓和制度;从建立强制医疗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无过失补偿制度以及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四个方面合理分担医疗风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