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前在我国金融市场领域,民间借贷活动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繁荣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民间借贷以其自身的丰富性、多样性和完整性,在一定程度上决解了不同层次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矛盾,满足了企业高速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促进了多层次信贷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新的支持和帮助。然而,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金融市场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催生出大量新鲜的金融事物,与此同时也衍生出许多新的法律问题。近些年来,利用诉讼这一合法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虚假诉讼大量出现。尤其是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如何有效遏制民间借贷纠纷中的虚假诉讼问题,是摆在审判实践中的一个突出难题。由于立法的不完善致使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的违法成本非常低,当事人易于恶意串通、虚构法律关系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谋取不法利益。虚假民事案件利益关系复杂且往往使得真正权利人利益无法得到保障。一旦法院支持了虚假诉讼行为人的主张,则不但无法化解纠纷,反而更加激化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极易引发和激化社会冲突。可见,虚假诉讼不仅侵害了诉讼相对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妨害了诉讼的正常进行,而且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极大的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与司法威性,但我国现行立法的缺位导致了对虚假诉讼惩罚力度不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惩罚力度,保障金融市场稳定健康的发展。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都对民间借贷虚假诉讼作出了规定。从司法实践中来看,民间借贷案件的事实审查,是民间借贷案件审理的难点和重点。民间借贷案件的基本事实包括借贷还款合意是否形成、款项是否交付、本金数额、利息约定等,其中借贷事实是否真实发生是民间借贷案件的首要基本事实,也是全案展开的基本依据。但从目前的司法审判来看,面对种类多样,日趋复杂的民间借贷虚假诉讼。在诉讼程序、事实认定、案件定性、法律适用中均出现了大量疑难、复杂的问题,一些突出的问题仍亟待解决。基于此,我们有必要对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的特征进行分析,透过现象看到虚假诉讼的本质,并总结出他们的共性,提高识别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的效率,有针对性的进行防范和规制,更好的规范民间借贷市场,对于我国民间金融市场的繁荣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本篇论文从以下四个章节来论述。第一章从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的概念入手,对容易混淆的概念进行比较。结合最高院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展开分析,概括出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的构成要件。分别从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因果关系方面进行阐述。第二章对民间借贷虚假诉讼进行理论分析,虚假诉讼违反了处分权的正当性和诚实信用原则,背离了民事诉讼的程序价值。从理论上研究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的行为特征。着重从诉讼过程的非对抗性、虚假诉讼手段的隐秘性、调解结案方式的普遍化、行为人配合高度默契化四个方面来论述。为识别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第三章对法律实践中具有典型性的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案件进行归类。对司法实践中常发案件的特点进行总结。如出借人不具备出借能力、债权凭证存在伪造、当事人不出庭应诉、当事人自认态度明显。并分析它们的具体成因,主要是法律制裁缺位、违法成本与收益的失衡、相关部门之间缺乏合作、调解制度的异化。第四章针对上述案件的分析,提出自己对完善民间借贷虚假诉讼制度合理化建议。从健全民间借贷相关立法、完善证据审查制度、规范调解制度的适用、增强公民的诚信意识、建立虚假诉讼侵害损害赔偿制度几个方面提出合理化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