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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确立以来一直受到了学界和实务界的高度重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也成为我国环境生态文明建设得以有效实施的关键。但该制度实行至今,案件数量仍低于预期,未能发挥出其应有的社会和法制价值。其中现行律师费用的负担规则成为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充分发挥其功能的最大桎梏。2015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环境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22条,从司法解释效力层级上支持了环境公益诉讼中合理律师费用的转移负担,但就具体转移负担适用范围和合理费用的界定没有明晰。一直以来,环境公益诉讼高昂的律师费用成本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地贯彻落实,而最高院对于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律师费用负担规则的松动,对于该领域而言可能成为一个新的发展契机。鉴于此,本文将对环境公益诉讼原告律师费用负担规则问题开展研究,尝试建立健全一个与公益诉讼理念相契合的公益诉讼费用转移负担制度,借此来激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公益诉讼中来,并希望这些措施能够对我国公益诉讼的进一步发展有所裨益。本文除了序言结语外,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内容为基础概念阐释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相关的基本概念,包括在本文所指的环境公益诉讼的内涵和外延,律师费用转移负担制度的概念、类型以及在环境公益诉讼语境下的本文所研究的环境公益诉讼律师费用转移负担制度的具体内涵和外延。第二部分主要内容为环境公益诉讼律师费用转移负担制度在我国的实践现状。主要介绍了我国现阶段的立法现状并通过部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实例以及对其中律师费用转移负担裁判部分的分析,并借此引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中律师费用转移负担的司法实践具体情况。第三部分主要内容为简要描述了国外环境公益诉讼律师费用转移负担规则的经验以及对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律师费用转移负担制度建设的借鉴意义。主要介绍了国际上比较典型的环境公益律师费用转移负担规则,包括律师费用美国委托人承担模式之例外,美国超级基金制度,英国败诉人承担模式,强制代理制度,合理律师费用评估制度。对我国的启示包括有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律师费用转移负担制度的规范化,强调第三方物质支持以及尝试在环境公益诉讼领域律师强制代理制度等。第四部分主要内容为我国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律师费用转移负担制度存在的困境与完善方向。主要介绍了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律师费用转移负担制度建设所存在两大问题,即环境公益诉讼律师费用转移负担制度具体适用范围和标准不明确和法律规范较为模糊以及配套设施不完整。针对前者,本文认为应明确律师费用转移负担制度适用的具体情形和明确律师费用转移负担的合理性范围;针对后者,本文认为应从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体系、建立第三方基金补偿制度、环境公益诉讼律师激励制度、加快环境公益律师全覆盖、建立健全司法援助制度等方面进行相应的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