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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专家谈论的焦点,我国在1984年建立了增值税制度,在当时的经济环境下选择的是生产型增值税,经过10余年的运行实践,生产型增值税制度在保证财政收入、抑制通货膨胀、减少固定资产投资热情、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产生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经济增长方式和产业结构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有的生产型增值税不再适应经济的发展需要,生产型增值税不断暴露它的缺点,比如税负不公、抑制投资、阻碍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削弱本国产品国际竞争力等,其中最为显著的是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进项税金直接加重了企业(尤其是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型企业)负担进而抑制了企业技术革新,不利于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所以生产型增值税需要进行改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从2004年7月1日起,率先在东北地区进行增值税转型的改革试点,2007年在中部六省的26个老工业城市进行第二批增值税转型试点,2009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改革。实践表明增值税的转型对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产生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通过理论联系实际,对增值税的转型进行深入探索,主要从增值税对财政税收、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两个方面的影响入手,重点考察增值税转型对经济的引导意义。文章主要表达增值税转型改革后,虽然在短期内将会减少财政收入,但长远看来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有利于促进企业的设备技术革新,推动企业的发展,刺激经济增长,最终带来财政收入的增长。同样增值税转型会在一定程度上刺激资本、技术密集型企业更新设备、引进技术,加速企业的产能效益。从而大大促进了资本密集和技术密集型企业的发展。所以,消费型增值税能够促进技术进步,有利于我国传统工业的技术改革和产业升级,帮助企业将产业链由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环节延伸,从而实现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根据上述的理论成果本文以安徽省为例,分析了转型对安徽省的影响情况,数据显示转型未造成财政收入的大幅度减少,未给安徽省财政带来过多压力,而转型对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加效果却是明显和及时的,凡是进行增值税转型的企业都得到了或多或少的好处,所以从这两个方面来说,增值税在安徽省的转型是可行的,是一项促进安徽省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但同时也要看到增值税转型需要完善的地方,需要理性提出完善建议。增值税的改革势在必行,当地政府和企业都需要加强合作,配合制定相应政策,完善增值税转型制度,保证经济的快速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