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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社会救助,为保障农村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而设。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设立,从根本上来说是国家通过公共资源再分配实现社会保护的一种方式。但是,由于从政策的制定到政策执行至政策对象,其间需要经过一定的层级距离,待低保真正落实到低保对象时,其性质和目标己经发生了改变。本文通过研究发现,低保的落实之所以会出现扭曲、变形等问题,其实与低保实践的微观运作逻辑,以及低保落实到地方时的直接相关利益主体——乡镇、村级组织以及村民(包括低保户)——之间的互动过程紧密相关。本文采用半结构访谈法,以鲁南高村为例,通过实地调查和参与观察的方式深入了解农村低保的落实过程。通过研究发现,低保的落实其实是乡镇、村级组织以及村民等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一个博弈过程。低保在被执行过程中,存在两条并行的运作路线,一条是国家规定的落实低保政策的正规程序,也是原则上理应得到贯彻执行的操作流程,但显然在低保落实过程中己经被形式化、空壳化,低保在这里成为了一种“悬浮型”政策;另一条则涉及低保落实的实然状态——非正式运作,即基层组织在执行低保时,实际上会通过弱化低保政策的宣传与解读,选择性地执行低保政策的相关要求等非正式运作方式操作低保,正是由于低保在落实过程中一方面受到来自乡镇、村级组织以及村民三者之间利益博弈过程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受到两种性质不同的运作路线的作用,导致低保在落实过程中出现了社会保护与社会控制并存的“双重逻辑”现象。所谓“双重逻辑”,即低保在落实过程中,除了国家通过保护贫困村民的基本生活,实现社会治理的目标外,低保还逐步沦为了基层组织获得政治支持、交换利益、福利补偿以及驯化村民的工具。“双重逻辑”现象使低保在乡村的落实即使面临性质和方向已经发生变更和扭曲的情况下依然能够获得合法性。最后,通过调研,我们发现社会保护与社会控制并存的“双重逻辑”现象与去集体化过程中基层组织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治理困境紧密相关。一方面,组织化监督如果能得到切实有效的落实,确实可以提升低保的瞄准机制,使农村贫困居民被有效纳入低保,从而保证低保的社会保护功能得到发挥。而之所以会出现“关系保”“人情保”等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低保户现象,也并非完全是因为基层干部受到关系文化的绑架所致,更深层次的原因其实是在现当代中国基层治理大背景的现状下,乡村基层组织由于面临严峻的治理困境,不得不积极主动地利用关系文化实现乡村治理的结果。其实,“双重逻辑”现象在中国大多数乡村都存在,而且拥有一定的合法性基础,这也从一个方面证明,要使中国大多数农民增加幸福感,直接关系农村村民生活的基层需要也应得到适当关注,毕竟,基层才是最贴近人民生活的那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