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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续债的出现是我国逐渐向国外的金融市场学习的表现,2013年武汉地铁集团发行了我国内陆地区首支永续债,之后便在各行各业的融资方式中愈发繁荣,越来越多的房地产企业开始采取这种新型的融资方式来进行融资,雅居乐房地产公司是从广东佛山开始创业起家的,是我国国内发行永续债融资相对略早的公司队伍其中之一。自2013年1月11日起,雅居乐集团发行了5.5年的永续债券7亿美元(约等于人民币44亿元),由汇丰、瑞根、摩根士丹利机工银国际共同负责,2018年7月18日到期后雅居乐集团可自主选择是否将其赎回,2013年发行时该项永续债的票面利率为8.25%,如果雅居乐在到期日也就是2018年7月18日没有赎回,则票面利率增加7.463%。在国内外市场上永续债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其实在国际上早就已经占据了一席之地。首先永续债券这个方式丰富了国内金融工具的层次,永续债券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资本市场的建设与发展。永续债它本身既是金融负债同时它也可以是权益工具,针对这种两面性的金融工具在加以区分时,务必要加大力度分辨永续债务本身的根本的经济性质。首先本文就整体金融市场的宏观的环境进行了分析,分析了当下的环境下我国主要的融资方式、以及永续债融资在我国内的发展情况,联系国际与美国当前实行的会计准则,和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之间进行了分别描述与对比分析,具体分析了雅居乐集团永续债融资的发行条款,用具体案例和会计准则联系分析,试图得出结论。本文雅居乐集团的永续债务案例中,雅居乐集团将此种融资工具划分为权益工具,不仅对雅居乐集团本身甚至是对投资者都是很好的一种确认方式,这样可以完全的体现永续债的永续的优点,因为划分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并不会影响企业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而金融负债要按公允价值和摊余成本计量,正确的划分永续债的会计属性有利于财务杠杆比率和其他财务指标的正确计算。分析如果雅居乐将此次永续债划分为金融负债会给企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从财务数据、市场反应、融资成本三个层面进行对比分析,试图得出雅居乐将永续债划分为权益工具为公司带来的优势,永续债的发行优化了企业的资本结构提高了企业在投资者已经银行等市场方的信用度,使雅居乐稳固并且优化财务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