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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房地产税收已越来越成为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的基本框架是在1994年全面税制改革后形成的,其已不能适应现行房地产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改革已势在必行。房地产税种结构的优化研究是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核心问题。
本文对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历程进行了回顾,并对房地产税制中各税种的设置进行了横向和纵向比较。文章从理论和实证两个角度解析了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中税种结构所存在的税费概念不清、税种设置重复与缺位并存、各环节税负结构不合理三个核心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指出了税种结构存在问题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本文通过对考虑征管因素的税制优化理论进行深入研究,在借鉴国外及港台地区房地产税种结构设置的基础上,对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税种结构进行优化,优化的主要措施为:清理房地产行业收费、对主体税种和辅助税种进行重新选择和优化。文章通过对税负水平界定标准的理论分析,并在充分考虑税基和税率相关作用的基础上,确定了企业所得税、物业税等的优化税率。除此之外,文章指出了税种结构优化对解决其他房地产税制问题的重要意义。
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对比分析方法、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相关性分析方法三种。本文最终构建的税种优化结构为以营业税、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物业税为主体税种,以农地占用税、土地闲置税、契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遗产税、赠与税以及环境税为辅助税种。
根据“低税率、宽税基、简税制、严征管”的新税制优化理论,文章得出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合理税率区间为25%~28%,物业税的合理税率区间为2-3%。为了保障房地产税种结构优化切实有效可行,文章最后提出了加强产权产籍管理、规范与监管并行、适度分权、完善房地产评估制度、建立税收信息获取机制等八项税种结构优化的支撑体系。本文对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税种结构所进行的优化研究,无疑对迫在眉睫的房地产税制改革具有一定的指导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