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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信用消费兴起较晚,在整个信贷规模中只占有较小的比例。消费者还习惯于传统的“先储蓄、后消费”的消费方式,个人信用消费在我国并没有起到其应有刺激消费的作用。在互联网环境下,传统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都有很大的变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互联网环境下提供的信用不能充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中国电子商务平台虽然推出延迟支付,分期付款购物的信用支付服务,但是消费者对此服务的接受程度有待提高。目前互联网信用消费中的供给和需求不匹配现象较为严重,其是导致信用消费不足的主要原因。本文首先分析互联网环境下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的现状,发现消费者对于互联网下的信用消费认知程度不高。针对这种情况,本文采用技术接受模型,通过调查问卷,识别了互联网环境下信用消费的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本文首先利用SPSS、AMOS实证分析了影响因素,其次通过层次分析法和实证分析,构建了互联网信用消费满意度指标体系,并应用该指标体系测度了三位使用互联网信用消费的消费者满意度。通过研究得到以下结论:(1)金融机构所提供的信用消费模式在互联网线上线下存在很大差异,金融机构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发展目标客户。(2)我国在个人互联网信用消费征信机构建设中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原因是供给需求不平衡、信息不对称。(3)本文认为互联网消费信贷发展应该多元化发展,更加注重市场经济规律,更加注重消费者的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