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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基本目标。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行政就是行政机关行使权利、管理公共事务必须由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依法行政是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我国加入WTO新形势的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论文首先论述了西方国家和我国依法行政的产生和发展,阐释了法治国家理念下的“依法行政”所蕴涵的基本思想和深刻内涵,指出依法行政应遵循职权法定原则、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原则、正当程序原则、行政公开原则4项基本原则。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时所普遍奉行的基本准则,论文通过比较分析英国、美国、法国3个西方发达国家依法行政主要特色、指明了西方发达国家依法行政的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为我们依法行政提供了启示:政府应减弱行政权的管制功能,加强行政权的服务功能;大力推动行政程序的法治化、公开化;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公务员队伍;行政自由裁量权扩大的同时,加强对其司法审查;建立和完善救济制度,为依法行政提供保障。目前我国依法行政的现状与“依法治国”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论文详细分析了我国依法行政在思想意识、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与行政监督四个方面存在的制约因素,并进一步从宏观上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针对依法行政中产生的一些问题,论文提出了相应的对策。首先,思想观念的变革是克服违法行政的前提条件,通过有效的法制教育,使全体人民树立法制观念。其次,完善行政立法是实现依法行政的基础,既要健全和完善行政法律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又要注重立法质量,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第三要严格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是依法行政的关键。第四,行政权力的监督必须形成完善的体系,着重强化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加强行政系统外部监督,建立完善的行政监督体制,保障依法行政。总之,依法行政的实现需要长期观念转变的过程,长期的改革和制度建设的过程,最终才能实现我国依法治国的方略。